老翁泡湯猝死家屬提告 度假酒店盡力搶救獲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20/05/07
馥蘭朵度假酒店外觀。資料照片
馥蘭朵度假酒店外觀。資料照片

新北市烏來區馥蘭朵度假酒店2019年發生一位80多歲熟客熊老先生泡湯心肌梗塞溺死意外,熊翁的兒子認為酒店沒派人定期巡場,發現出事時,又沒人會用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做CPR心肺復甦術急救,反將熊翁揹到附近診所錯失搶救時機,告酒店負責人江俊嶙等3位主管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酒店並無熊翁兒子所指的過失,且已盡力盡速搶救,把江男3人都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意外身亡的熊老先生是馥蘭朵度假酒店長期會員,每天固定在上午8時許到酒店的大眾溫泉池泡湯,與酒店員工都很熟識,甚至成為忘年之交,去年(2019年)2月13日,老先生感冒仍一早就到酒店泡湯,當時大眾池只有他一人,老人家不知何故昏倒在池裡,被一位17歲巡場員發現時,老先生已一動也不動。

酒店工作人員將熊翁揹到離酒店僅約87公尺的烏來安泰診所急救,老人家仍因心肌梗塞溺水造成心因性休克,呼吸衰竭而不治。熊翁遺孀與女兒沒追究酒店責任,但熊翁兒子主張酒店沒派人定時巡場、巡場員不會操作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急救,更不在現場做CPR,卻浪費時間揹人到診所錯失急救黃金時間,因此告江俊嶙與房務部林姓主管、客服部王姓主管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勘驗酒店監視畫面確認當天酒店有人不定時巡場,溫泉池依規定設置急救鈴及AED,也有人會操作AED,而且事發時,酒店已打119叫救護車,但怕來不及,就由工作人員將熊翁揹到去附近診所急救,老人家抵達診所時,救護車才趕到,並未延誤就醫,檢方認定酒店無過失,將江男3人處分不起訴。發現意外的巡場員也遭熊翁兒子提告,因未成年,移由少年法庭審理。(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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