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公司支票遭盜開急報案 驚!竟是兒子幹的

出版時間 2020/05/06
少東冒開父親公司支票遭判刑。示意圖
少東冒開父親公司支票遭判刑。示意圖

新北一家玻璃建材批發公司李姓少東2019年因沒錢改車,竟偷開8張公司支票共54萬元,李父發現公司支票無故遭兌現立即報警,才驚覺竟是兒子犯案,但因偽造有價證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李父想原諒兒子也無法撤告,新北地院考量,該罪刑度雖3年起跳,但李男犯罪金額不大,且已獲父親原諒也取回支票,因此以情堪憫恕酌減,判他1年8月徒刑;但因李男5年內曾有前科,無法獲判緩刑,未來恐因此案入獄。
 
全案發生在2019年3月,李男因缺錢改車,竟到父親開的公司偷走空白支票,並擅自在發票人欄位蓋上父親及公司同意授權章,陸續開出8張金額在3萬到20萬不等的支票,合計共54萬元。李父發現公司支票被冒開兌現後,立即報案,沒想到警方調查後,查出偷開支票的竟是李男。
 
李父得知兒子犯案,雖欲撤告,但由於偽造有價證券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告,最後李父只能出面幫兒子把錢補回去,並拿回支票,證明兒子未造成公司損失,並向法官表明他已原諒兒子,希望換取兒子獲輕判。而李男到案也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意,委由律師向法官請求判緩刑。
 
法審酌李男偽造支票目的是缺錢改車,且支票面額金額不大,考量他年紀尚輕、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已將支票歸還公司,也獲父親原諒,因此引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酌減其刑,判他1年8月徒刑。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李男除了本件偽造有價證券罪證確鑿,他還曾在2018年因犯下施用毒品等案,遭裁定應執行1年2月徒刑,同年7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且《刑法》74條明文規定,5年以內未曾犯案遭判刑者才能處以緩刑,因此未給緩刑。全案可上訴。(梁雅雯/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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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建材公司少東為改車盜開父親公司支票,遭判1年8月恐坐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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