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019年體罰15歲外甥綑綁手腳坐進裝滿水的浴缸裡,逕自離開抽菸後折返,外甥已不幸溺斃,她自首管教過當釀禍,一審認為她能預見外甥可能跌入缸水中窒息卻沒防範,依殺人罪判刑12年,上訴高院今(5日)開庭,劉女承認涉犯凌虐少年致死罪,但堅稱絕無殺甥意圖,法官諭知下月(6月)17日再開庭。
判決指出,本案受害的劉姓少年是劉女(39歲,在押)妹妹的兒子,少年有輕度心智障礙、受特殊教育,父母不喜歡他、常打罵他,經學校通報為高風險家庭列管輔導,不料少年在2018年6月間於租屋處玩火燒掉房子,全家頓失棲身處,少年被社工安置到寄養家庭。
在餐廳打雜的劉女收容少年一家人,期間少年母親在2019年1月病逝,少年於2019年6月底被終止安置後,也去新北市三重區和劉女同住。同年8月6日深夜10時許,劉女要少年習字,見少年摸魚打瞌睡,罰少年半蹲但少年調皮不聽從。
劉女暴怒,命少年進浴室脫掉上衣,用一條童軍繩將少年雙手反綁在背後,再用另一條童軍繩綑綁少年雙腳,將2條童軍繩在少年背後打結,叫少年坐進浴缸裡注滿水,少年哭求「不要綁我!阿姨不要、不要!」劉女拿衣架毆打,順手將少年頭臉壓進水裡3、4秒。
少年嗆水、更加恐懼,劉女放話:「你就不乖,這樣有比較舒服嗎!」接著不管少年半浮在水面上左右轉身掙扎,逕自到客廳抽菸,雖聽見少年踢水聲,仍狠心不理會,約4分鐘後走進浴室察看,赫見少年因缺乏支撐、面朝下浮在水面,已無氣息。
劉女驚嚇闖出大禍,急忙叫喚妹夫一起把少年抬到客廳,送醫仍不治。劉女向警方自首體罰過當、沒料到外甥會因手腳被綁而無法自救,絕無殺人意圖。檢方起訴劉女涉犯凌虐少年致死罪嫌,一審指劉女自承當時能預見外甥扭動身體有可能溺水,而且人溺水是會死的,劉女卻沒加以防範,可見她心存就算外甥溺死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故意。
一審據此改依殺人罪論處,因劉女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判她12年徒刑。上訴高院今開庭,在押的劉女否認殺人罪,但承認涉犯凌虐少年致死罪,辯護律師請求丈量出事的浴缸尺寸,以證明劉女當時真的沒想到外甥會因手腳被綑綁而淹死。
法官反問律師事發現場是劉女承租,少年父親等家人是否還住在那裡、出事的浴缸是否還在,律師坦言少年家人都已搬走、不確定可否找到原來的浴缸,法官諭知下月(6月)17日再開庭。劉女還押時被問到「妳跟外甥有什麼仇,一定要凌虐他」,急忙遮臉不回應。(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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