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在命案現場找到殺人水果刀。資料照片
雲林縣麥寮鄉一名男子去年為了債務問題,約懷孕11周的女友談判,結果吵了起來。他竟當著女友11歲兒子的面,持刀割喉、猛刺14刀殺害女友,接著棄屍偏僻水門。女友兒子趁機逃跑報案。男子落網後供稱不知女友懷孕,檢警也無法證明孩子是他的。雲林地院依殺人、遺棄屍體兩罪判17年,應執行16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3月底駁回上訴,維持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三審。
二審判決書指出,越南疑工杜玉光(35歲)和離婚的越籍武姓女子(37歲卒)交往約兩個月,以開計程車為業的武女向他借了15萬元。杜男自稱錢是向朋友借來給武女,別人多次催債,女友不還且有意躲避,才約對方談判。
去年6月23日凌晨,武女開車載著11歲兒子到麥寮鄉杜男工作處赴約,兩人在車內發生爭吵,女子持一把水果刀自衛,杜男一怒搶下水果刀,朝女子胸部、臉、肩及大腿等處猛刺14刀,內臟,喉嚨也被割斷,當場死亡。檢警事後相驗遺體,更發現武女已懷孕11周,一屍兩命,但無證據證明是杜男的孩子。
武女兒子坐在後座見母親被殺,趁機打開車門逃跑、報案。杜男發現武女死亡,將她推下車並拖至汽車後座,載到麥寮鄉施厝寮大排附近,將屍體拋入水門前方水溝,開著武女的計程車逃離,5天後在屏東落網。
杜男坦承犯行,但供稱不知女友懷孕。一、二審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且是大學畢業,到異國謀生,是因討債一時憤怒殺人,依殺人罪判15年,遺棄屍體罪2年,合併應執行16年,刑滿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三審。(辛啟松/台南報導)
檢警架長梯到大排找屍體。資料照片
武女屍體被棄置在雲林麥寮施厝寮大排七號水門處。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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