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殺警案判決,引起各界對精神鑑定的討論。資料照片
作者:一起讀判決
火車殺警案判決之後,引起大家的熱烈討論。判決中,法官依照精神科醫生的鑑定報告,認定男子行為時已經處於精神障礙的狀態,欠缺辨識行為違法與否的能力,判決無罪,但要強制就醫五年。
那麼,精神鑑定醫生的任務是什麼呢?
在「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這本書中,德國精神鑑定醫師娜拉‧塞美(Nahlah Saimeh)把她經歷過的司法鑑定案件,轉化成九個故事,剖析每一個案子的被鑑定人是否具有責任能力,控制能力跟識別能力,是否有所減損。
書中提到精神鑑定醫師的任務:
1、診斷
作者提及精神鑑定醫師的任務,不在於評估犯行,不在於思索犯罪動機,只在檢查被鑑定人在犯案時是否有思覺失調症或憂鬱症的症狀?是否有智能不足的情況?還是說犯罪嫌疑人具有與正常情況相去甚遠的特定人格特徵。
精神鑑定醫師必須能夠描述一個人在犯下一樁重罪時,他的「控制能力」或「識別能力」由於哪種精神疾病、以何種方式遭到減損。
2、獨立
即使罪刑引起了民眾的憤怒乃至仇視,也許一點點暗示犯罪行為人的責任能力有「受限」的情況,都可能會激怒社會大眾,而將怒氣發洩在鑑定醫師身上。但是,作者指出在做出鑑定時,仍然要始終本著知識與良知,不把公眾的期望納入考量。
※本文由 一起讀判決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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