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樂。翻攝自陳樂樂的粉專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自強號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姓男子持刀捅破肚子慘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鄭男無罪,引發爭議。身為警眷的女模陳樂樂表示自己完全無法接受這個判決,「如果今天殺警都能無罪了,未來,遇到再困難再危險的事,你們還奢望誰能保護你?」
陳樂樂過去曾與新北市警局合作,拍攝《女警怎麼了》系列宣導短片。她今天在粉專發文表示,就算鄭男是精神病患,也應該要判有罪,殺害人命後豈可仍然無罪,「我認為可以判定『有罪』,並且『終身』必須關進精神病院服刑。至少對民眾的觀感會更好,至少可以防止神經病再一次危害大眾,至少可以確保做錯事的人得到應有的罪責。」
「不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我認為只要是正常人都無法接受!」陳樂樂表示,警察辛苦維護民眾安危,結果卻得不到保障,未來如果沒有人願意再為正義挺身而出,法律再也不被世人信服,想殺人就殺人,反正不會被判死刑,那法律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人民的生命安全又如何保障?「法律的問題我也不太理解,我想,制定法律的人問題應該更大?」(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翻攝自陳樂樂的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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