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4萬「養老用」 三民書局告創辦人遺孀敗訴

出版時間 2020/04/22
三民書局屹立重慶南路一甲子。資料照片
三民書局屹立重慶南路一甲子。資料照片

知名書店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2017年過世,次子劉仲傑接手擔任負責人後,三民書局以劉仲傑為代表人具狀控告80多歲母親莊梅侵占公司1464萬餘元資產,去年檢方查出這些錢一直都在莊梅名下,認定她無侵占犯意,將她不起訴,事後三民書局及其子公司東大圖書另對莊梅提告求償1464萬餘元,莊梅辯稱這些錢是劉振強留給他養老用的,士林地院今判莊梅勝訴免還。

去年三民書局控告劉仲傑母親侵占公司周轉金約1464萬多元不起訴後,三民書局、東大圖書另提告主張,已故創辦人劉振強生前借用莊梅名義開設第一銀行帳戶,供作資金調度使用,後以三民書局、東大圖書的名義共匯入1464萬9737元,莊梅明知這筆錢是公司的,只是借名登記在她名下,2017年卻擅自將錢提領一空,應賠償或返還這1464萬9737元給三民書局、東大圖書。
 
莊梅則辯稱,這筆存款並不是借名登記,而是劉振強擔心她年紀老邁,日後子女不會扶養照料她,因此在2003年開戶存錢,以備她將來養老之用,帳戶內存款確實為她所有,不屬於三民書局、東大圖書。
 
法官最後審酌,全案爭執點在於這個帳戶究竟是否劉振強為公司資金調度需求借用莊梅名義開設,而三民書局、東大圖書未能舉出證據證明帳戶內資金是借名登記,無法反駁莊梅稱這筆錢屬於她的說詞,因此認定莊梅領走帳戶內1464萬餘元,不構成侵害財產或不當得利,判三民書局、東大圖書求償敗訴。可上訴。記者撥打
三民書局律師林鳳秋的事務所嘗試問回應,但沒人接電話,不知其回應。(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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