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直升機重摔​遭爆吃案 空勤總隊駁:絕無隱匿

出版時間 2020/04/21
空勤總隊編號NA103的海豚直升機,本月7日進行垂直起降訓練摔落,造成機身嚴重受損,初判是人為操作失當。資料照片
空勤總隊編號NA103的海豚直升機,本月7日進行垂直起降訓練摔落,造成機身嚴重受損,初判是人為操作失當。資料照片

空勤總隊編號NA103的海豚直升機,本月7日進行垂直起降訓練時突然摔落,造成機身嚴重受損,初判是人為操作失當;有媒體接獲爆料指稱,去年6月,另一架海豚直升機(編號NA109)發生重落地事故,空勤總隊卻未依規定通報,對此,空勤總隊嚴正駁斥。

空勤總隊表示,當時該架海豚直升機訓練時落地偏重,外觀無明顯損傷,並順利返航,事後詳細檢查始發現損傷,停飛維修,一切依規定辦理,依規定也無需通報運安會,媒體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
 
空勤總隊指出,該架編號NA109的海豚直升機,去年6月28日於桃園八德舊機場實施訓練時,落地偏重,當時由機工長下機檢查,飛機外觀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並飛航返回松山機場駐地。
 
人員返回駐地後,實施飛行後360度檢查,發現尾旋翼涵道內側有長約15公分、寬1公分刮痕,即回報總隊,並由總隊長下令該機停飛,也回報內政部及請原廠人員實施評估飛機實損,以保障飛行安全。
 
空勤總隊說明,依據「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5條規定,航空器實質損壞或充分理由認為該航空器遭受實質損壞,航空器所有人空勤總隊才需通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而該架編號NA109直升機,經檢查飛機外觀狀況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所以無需通報,後續則依據空勤總隊飛地安事件處理手冊辦理,一切符合規定。

後經原廠空巴公司勘估該機實際損傷,主結構經檢查無損傷,僅需維修尾旋翼涵道等,經費約需9百萬元。空勤總隊並強調,編號NA109的海豚直升機發生重摔後,機長隨即遭解除AS-365 N3檢定機師及飛航教師資格,當年考績評列乙等,行政懲處則依飛機鑑定結果再議。(突發中心蘇俞璇/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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