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私下買酒送驗被指造假 反控業者損譽求償50萬

出版時間 2020/04/18
「頂級有機銀川泡盛酒」,曾 入選基隆十大伴手禮。翻攝基隆禮讚臉書
「頂級有機銀川泡盛酒」,曾 入選基隆十大伴手禮。翻攝基隆禮讚臉書

基隆市政府菸酒管理科蕭姓科長,在2015年間委由他人私下購買「釀酒人酒廠」出品的酒類送驗,遭業者提告因索賄不成、故意購買假酒送驗等,經檢方不起訴後,蕭女反控業者誣告侵害名譽權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蕭女未依法定程序當場取樣稽查,業者不知送驗酒品來源而質疑動機,並非虛構事實或故意誣告,判決蕭女敗訴。

蕭女於2014年6月擔任基隆市政府菸酒管理科科長時,負責基隆市轄區內有關進口菸酒輔導、製造業者營運狀況抽查及市面菸酒買賣、查緝及取締等工作;而釀酒人酒廠是基隆在地酒廠,該公司所生產之「頂級有機銀川泡盛酒」曾入選基隆十大伴手禮、台灣百大伴手禮,公司已在去年停業。
 
蕭女指出,釀酒人酒廠出品的「頂級有機銀川泡盛酒」標榜酒精濃度為40%,她2015年5月私下託人代購該品項1箱12瓶,分送2機構檢驗測得酒精濃度為40.2%和40.1%相符,業者明知她送驗的是公司產品,卻捏造事實指她「索賄不成,故意購買假酒、變造檢驗報告」,在2017年間向新北地檢署誣告她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她被傳喚後才知業者誣告,最後經檢方不起訴。
 
蕭女向業者提告侵害名譽權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業者辯稱,事件起因於2014年11月間,蕭女私下邀宴業者見面被拒,隔年6月蕭女未依規範的採樣程序,就以來路不明的酒品冒充該公司生產的酒品送驗,經取得不實的檢驗報告後,匿名向國稅局檢舉該酒品酒精濃度不符,意圖使該公司受裁罰,經公司提起訴願後抗罰成功。
 
業者指出,蕭女身為公務員,卻匿名向其他機關檢舉,才會認為她是挾怨利用公權力進行不法報復,且蕭女也提不出完整酒品包裝內容,也無購酒憑證,即便事後議員針對此事質詢,蕭女也始終推諉拒絕提供,該公司才會合理懷疑她是刻意誣陷,因而向檢察機關提告。
 
新北地院指出,《菸酒管理法》已授權主管機關對於菸酒享有行政調查權,查緝作業要點也規範,主管機關執行抽驗須「當場」取樣後,在封口加封條,並「會同菸酒業者簽封」後開立收據,藉此證明國家機關的程序公正、純潔、慎重及尊重,甚或防範栽贓嫁禍等。
 
新北地院認為,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國家並未要求公務員先自行替國家預納費用,以利公務進行,也難想像有菸酒稽查權責的公務員捨去法定程序,另委由他人以「私人名義」購買欲取樣的酒品,進行公務。

蕭女買酒取樣的行為,與常情不符,規避正當法律程序對於業者在場權的保障,業者因此質疑送驗酒品來源及動機並非無據,況且業者也不是直接向地檢署告發,而是先透過市議會就菸酒聯合稽查小組的行動做說明,可證明業者沒有虛構事實或誣告,判決蕭女敗訴,業者免賠。(梁雅雯/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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