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抄襲講義慘賠30萬 律師教2招護身 

出版時間 2020/04/16
歌手吳青峰因著作權糾紛,日前遭檢方起訴。資料照片
歌手吳青峰因著作權糾紛,日前遭檢方起訴。資料照片

南華大學教授呂凱文因抄襲催眠師廖云釩的講義,作為自己授課教材而挨告,他雖主張用於教學是合理使用,仍遭法院認定侵害廖女的智慧財產權,判賠30萬元還要道歉。對於引用他人著作物該注意那些事情才不會侵權甚至觸法,律師林育杉建議:「最重要的是要獲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另外還要標明出處,而且不能超過合理使用範圍。」

林育杉指出,智慧財產權是為了保護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而創設各種權益、保護規定的統稱,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大家常聽到的著作權就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

在引用他人著作物的時候,除了要取得對方同意,林育杉提醒:「最好能白紙黑字寫清楚引用範圍及用途等具體細節。」林表示,常見的智慧財產權糾紛包括沒有獲得授權、沒有註明出處、擅自把人家的東西用於營利賺錢。

另外,這類糾紛常見的爭點是有沒有逾越「合理使用」範圍,林指出,《著作權法》對於如何判斷是否合理使用,舉出「利用目的及性質」、「所利用的質量及在整個著作所佔的比例」等原則,值得注意的是,「非營利教育目的」雖然落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但如果大量抄襲又沒有註明出處,即便作為教學之用,仍可能被法院認定侵權,例如南華大學呂教授挨告的官司就是如此。

過去曾發生一名董姓博士生抄襲陳姓學長發表的論文,於2008年間5次發表在學術期刊或研討會,遭陳男求償70萬元,董男雖辯稱他與陳男都引用相同文獻,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董男著作出現的小錯誤跟陳男論文內容一模一樣,論述核心內容也極相似,加上董男沒有註明引用出處,認定董男抄襲,判他賠償陳男10萬元確定。

至於「蘇打綠」休團後單飛的主唱吳青峰,則因與昔日恩師林暐哲簽下「詞曲授權合約」,將詞曲專屬授權給林暐哲,後來吳青峰在沒有取得林暐哲公司同意或授權情況下,於兩岸3地公開演唱《太空人》專輯12首歌曲,挨告侵權,日前吳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獨家】教授抄襲催眠師著作5萬字 1字判賠5元
【獨家】教授抄襲催眠師著作5萬字 1字判賠5元
出版時間: 2020/04/1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