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間在新北市新店區犯下隨機殺人案的王姓男子,從報案自首開始就向警察自稱是「精神病患」,應訊時又辯稱自己有三種人格,所以會「解離」,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王男這樣的說法,卻被他的醫師和檢察官打臉,因為王男雖然從2017年底開始去身心科診所就診,但主訴症狀是工作和感情造成的失眠、焦慮,醫師認為他並無幻覺、妄想,且解離後,原本的自己應不會察覺另一個人格的存在和做了什麼事,因此檢方認定王是殺人後利用精神病企圖卸責,仍將他起訴求處死刑。
王男案發後辯稱,自己有三種人格,一個是小孩,一個是自己,另一個則是會暴怒的人,案發時轉換成暴怒的人格,所以他是處於無意識的狀態,不知道自己在幹嘛,腦袋一片空白,他雖然看得到自己在攻擊別人,但無法控制自己,也不知道刀這麼鋒利,以為被害人頂多流一點血,沒想到被害人會死亡。
但檢警勘驗王男案發後開車載妻子逃亡時,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王男打電話自首報案時,先是強調自己是「精神病患」,說自己拿刀刺了一個人,之後又打電話給一名男性好友說:「我就是隨機殺人」、「我刺很深」,又打電話給消防局強調「我隨機刺傷人,我是個精神病患」,甚至王男路邊停車等警方到場後,王男仍向警方稱「轉換人格」。
檢方發現,雖然王男事後供稱處於無意識狀態,卻在報案時還有跟友人講電話時,都能敘述自己殺人過程,甚至被害人的反應、自己下手的力道等等,言語應答流暢,顯示王男在犯案時辨識能力屬於正常。
此外,從2017年底開始就開始為王男診斷的黃姓身心科醫師也證稱,王男一開始是因工作、感情壓力導致失眠焦慮才就醫,但並沒有說到自己有幻覺或妄想等狀況,雖然案發前幾天,王男也到過診所就醫,宣稱自己有多重性人格,但醫師認為,王男當下知道另一個人格存在的情況,與一般多重人格患者的狀態不同。
醫師解釋,因為多重性人格又稱解離性人格異常,解離的意思是行為人行為當下不知道另外一個人格的存在、行為,一般而言是長期童年受迫害、侵害的人較易出現解離性人格,因為解離是一種自我防禦機制,處理當下無法處理的情緒,所以學理上,主要人格不會知道其他人格的出現。
綜合王男的就醫狀況,醫師認為,王男並無憂鬱、躁鬱的症狀,且一般精神病患者即便就醫也是陳述自己的症狀,不會自稱自己有精神病,因此王男也不似罹患精神病,而王男宣稱有解離人格,醫師也覺得與一般解離患者情況不同。
檢方根據醫師證述等資料認為,王男不但否認有殺人犯意,還託詞精神病、多重人格企圖脫罪,使被害人家屬遭受二次傷害,因此依殺人罪起訴王男並求法院判處最嚴厲之刑。(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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