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價要美眉陪過夜 嘴炮性騷擾先判賠2萬

出版時間 2020/04/11
高雄駁二特區。(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高雄駁二特區。(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高雄郭男、陳男與曾經當櫃姐的女子圈圈(化名)都在駁二藝術特區擺攤而認識,2019年1月,賣雞肉料理的郭男因為過年人手不足,問圈圈願不願意幫忙賣雞肉,日薪2000元,圈圈表示要考慮一下,郭男竟開黃腔:「如果陪晚上的話,就給2000元。」陳男聽到也趁機吃豆腐說:「如果是我,就出5000元。」圈圈覺得被羞辱,火大報警並提告求償,高雄地院認定2男性騷擾,判2人各賠圈圈2萬元。

求償案審理時,郭男、陳男口徑一致,都辯稱因為看見圈圈擺攤生意不好,出於好意問她是否願意於除夕當天來雞肉攤幫忙,早上5點到中午,一天2000元,何況他們只見過圈圈2次,絕不可能說出要她陪睡的話語。

圈圈則提出案發當天她與閨密的LINE對話紀錄為證,圈圈告訴閨密:「隔壁大哥問我除夕要不要去幫他包雞肉,一天2000,他開玩笑說過夜加5000,我說我要去報警!在那邊不正經,剛剛我去換零錢,大哥又在問5000陪睡的事,整個讓人很生氣,我報案了,警察說馬上過來,因為一直有2個大哥在問,我很不開心。」

閨密向圈圈確認:「問妳要不要陪睡?」圈圈答:「對,兩個都開價,我今天不用做生意了,警察來了。」

此外,事發後圈圈心情很低落,向心理醫師求助,醫師轉介她找一名心理師接受治療,心理師證稱圈圈說她受到性騷擾,情緒有些起伏,表示攤位附近的人講到性交易的價錢,形同對她污辱,對方第一次講說一個晚上多少錢,她有表示不喜歡這樣的話語,對方第二次又說,她就覺得要報警。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郭男、陳男故意以帶有性輕蔑調戲的言語,讓圈圈感到不悅、不舒服或難堪,損害她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且導致她罹患憂鬱症,有情緒間歇焦慮和低落的症狀,判2名嘴砲男各賠償圈圈2萬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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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11

更新時間: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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