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告女主播 陳雅琳當庭敲桌拒道歉「很想死」

出版時間 2020/04/10

知名主播陳雅琳2014年任職三立新聞期間,在新聞節目中質疑時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真的是頂新魏家的門神嗎?」等語,遭金提告求償1元及在《蘋果》等4報登報道歉,二審判賠陳雅琳應賠金溥聰1元確定,但沒判准登報道歉,金溥聰上訴成功,高院更一審今針對登報道歉部分重新開庭,金溥聰當庭同意讓步,表示願接受陳雅琳在臉書道歉,但陳雅琳堅稱絕不自我羞辱,還敲桌哽咽回嗆:「為何要求專業新聞人對自己的提問道歉!」、「每次出庭都讓我很激動!很不平!我很想去死!」

高院更一審今開庭,雙方都親自到場,陳雅琳的辯護律師強調本案節目事後雖被人上傳YouTube,但6年來僅累積約1100次點閱數,包括律師為了辯護而去點閱至少10次,「根本是沒人想去看的東西」,金溥聰卻似乎想昭告天下,而且要聽到陳的道歉,但當時相關澄清報導早就足以回覆金的名譽。

金溥聰的委任律師反擊指出,網路時代污名化的概念,就是負面形象一旦成形、很難去除,委任律師舉例「韓國瑜是不是笨蛋,值得討論」,但韓被污名後,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人,很容易接收到污名化的效果,卻很難看到澄清的效果。

金溥聰淡淡表示,他常被污名化,全靠自己努力上法院扭轉,他只要一個「道歉的態度」,所以他願讓步接受陳雅琳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至少要有表示歉意的用語」,但陳至今不認錯,還說本案是冤案,「這樣對我不公平」。

陳雅琳當庭表明本案她絕不道歉,她絕對沒有查證不實的疏失,不該被要求自我羞辱、做違心之論的認錯,她是基於媒體監督政府的本分提問,並沒像政論名嘴對金溥聰做人身攻擊,「我只是提問,難道連提問的權力都沒有!為何要求專業新聞人對自己的提問道歉!」陳說到激動處,不時敲桌示怒,自稱本案「每次出庭都讓我很激動!很不平!我很想去死!」

法官試圖勸說雙方尋求登報道歉以外的方式,包括「有沒有粉專、其他網路平台,或在新聞時段打跑馬燈」,法官也建議「文字運用很奧妙,(道歉啟事)可以調整」,但雙方各有堅持,金溥聰的委任律師更請求法官不管判誰勝敗、盡快審結,法官仍訂今年5月25日再開庭,給雙方協商空間。金開完庭簡短受訪表示:「我要的只是還我一個公道而已!」

本案源於目前任職壹電視主播的陳雅琳,2014年12月17日在三立新聞《臺灣大頭條》,播報連勝文受國民黨提名競選台北市長失利相關新聞時,指稱總統府派人要連勝文在選戰中「不能批頂新、只能講食安」,陳並質疑「難道總統府那個馬金真的是頂新魏家的門神嗎」等語。

金溥聰自認遭陳雅琳抹黑,告陳求償新台幣一元並須在《蘋果》等4大報登報道歉。陳堅稱依時任連勝文競選總幹事的立委蔡正元受訪及新聞團隊所做相關採訪,在節目先做引言、提出大眾的可能看法與疑問,接著播放深入追蹤報導內容,沒有貶損金溥聰名譽的意圖。

一審認為陳雅琳抗辯有理,判金溥聰全部敗訴,上訴後,二審指陳雅琳本案所稱的「馬金」,眾所皆知是指時任總統馬英九與金溥聰,而非陳所辯稱的「總統府及國民黨高層的代稱」,且本案節目播出前,蔡正元與被點名傳話給連勝文的相關人,已另先受訪澄清並無此事。

二審認為,陳雅琳播報前,對於「馬金有無叫人傳話給連勝文不得批評頂新魏家」一事,未盡合理查證就加以傳述與評論,侵害金溥聰名譽,逆轉改判陳應賠金新台幣一元確定。但二審又認為,蔡正元等人既已先澄清,經由其他媒體加以報導,陳雅琳也在當天稍後的新聞時段,播報總統府對此事的澄清聲明,本案節目內容也僅播出一次,對金溥聰名譽的侵害已有相當程度減輕,判陳不必登報道歉。

金溥聰不服、提起上訴,最高院認為二審判決陳雅琳不必登報道歉理由,沒考慮到收看本案節目內容的觀眾是否也得知相關的澄清內容,更與判陳應賠償的理由有矛盾,據此發回更審。(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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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今到高院出庭。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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