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挨告竟和羅智強有關 出庭火紅緊身褲引側目

出版時間 2020/04/10

前女F4團長劉樂妍因為在臉書PO文說2年前九合一大選時,要室友投票給羅智強一事,因而被人檢舉涉嫌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今天以被告身分傳她出庭,她表示,20歲的時候,奶奶就會逼著她去投誰投誰,「我就是用我的力量鼓譟身邊的人去投票,誰知道這樣子不行,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沒文化」。

劉女今出庭,穿著一襲火紅色的緊身褲,十分引人側目,她一早不到9點,就到法警室辦理報到,還刻意低調的在台北地院等候開庭。庭訊結束後,記者主動上前打招呼,詢問劉樂妍為了什麼事情來出庭,她笑著說,「我不想再上新聞了」,然後又告訴記者,「我現在跑走可以嗎」?接著作勢要跑,記者跟在後面虧她,這樣不太好看,劉女才停下來接受採訪。

記者問她,今天為了什麼事來開庭,她瞇起眼睛說,「唉呦,很多事情啦,我真的不想一直‧‧‧大家都說不想看到我新聞,不想‧‧看到我又不紅,你還一直‧‧我真的不想出現,我覺得我的新聞已經夠多了,我可以不要回答嗎?」

記者再問她今天是什麼案子來北檢,她說,「就是被告啊」,接著表情誇張地說,「雖然我是被告,但我從來都不覺得我錯,如果我覺得我錯的部分,我就道歉,如果我覺得我沒錯的,我就跟人家幹到底。」

記者追問,今天這案子,有沒有認為自己錯,她說,「今天我認為我錯了,我程度不高,我不知道那是不行的,我要是知道我不會幹」,記者再問她到底做了什麼事,劉樂妍突然身體一歪,「我程度不高、犯了錯,你提醒我,那我就對不起,若我沒錯就會會幹到底。」

記者問她是否為了《選罷法》案件出庭,她想了一會才承認,問她是那一件,她起初僅說,自己不知道這樣做不行,後來才承認,「我希望我的房客能夠投給羅智強,因為他在家裡睡大頭覺,浪費他的權益,我很不爽。」

她還說,其實她不是只替羅智強拉票而已,會看對方住哪,「你住在中山區,投給蘇恆,你住在信義區,投給新黨的林明正,你住在文山,那你投給羅智強好了,我誰都拉,他們問我認不認識羅智強,我真的不認識他啊,就這樣。」

她義正詞嚴的說,「我怎麼知道這樣子不對,我奶奶從小都這樣子叫我去投票啊,我在20歲的時候,我奶奶就會逼著我去投誰投誰,我就是用我的力量鼓譟所有身邊的人去投票,誰知道這樣子不行,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沒文化,我真的不知道,好,說完了」。她臨走前還問記者,這樣子可以嗎?並再次強調,「我真的不知道(這樣違法)」。(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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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49
更新時間:15:13

對於今天出庭,劉樂妍表示,「我程度不高、犯了錯,你提醒我,那我就對不起,若我沒錯就會幹到底。」呂志明攝
劉樂妍穿的火紅緊身長褲,引人注目。呂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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