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大生入浴 外包工人沒拍到就露餡

出版時間 2020/04/04
大學女舍出現攝狼,趁女大生洗澡偷拍,遭女大生尖叫聲嚇跑。資料照片
大學女舍出現攝狼,趁女大生洗澡偷拍,遭女大生尖叫聲嚇跑。資料照片

新竹一名外包工人,去年10月利用在一所大學施工時進入女生浴室,拿手機偷拍女學生洗澡,女大生眼尖發現手機尖叫嚇跑「攝狼」。不過,事後檢警在對方手機並未發現女大生出浴照,且妨害秘密不處罰未遂犯,因此新竹檢方最後只能不起訴結案。不過,女大生可向新竹市府申請,要求市府相關單位裁罰。
 
檢警調查,10月24日午間左右,一名女學生在學校宿舍浴室洗澡時,疑遭到不明男子持手機從門外偷拍,女學生嚇得花容失色並大聲尖叫,攝狼聽到尖叫聲立即逃跑閃人,校方收到消息後調閱監視器並報警抓人。
 
新竹市警方從監視器畫面中鎖定一名35歲江姓外包工人,江男向警方否認偷拍一事,他辯稱肚子痛,急著上廁所拉肚子,才會就近前往女廁解決,因為忘了帶衛生紙,便向洗澡中的女學生求救借衛生紙,只是他的手伸出門檻上,女學生就發現大聲尖叫,他才嚇得逃跑。

不過,檢方偵訊時,江男坦承帶手機去浴室內準備偷拍女大生洗澡,只是什麼沒有拍到,而且他還沒將相機程式打開,就被女大生尖叫聲嚇到,趕緊逃離。
 
檢方據女大生指控,以及廁所監視器畫面,發現江男案發時有帶手機進入女生浴室隔間外,而被害人當時也正在洗澡,有拍到江男逃離畫面,經警方查扣其手機,送請數位鑑識還原結果,江男當日僅有2張照片,並沒有女大生洗澡或其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畫面檔案。
 
檢方認,江男雖準備偷拍被害人洗澡的舉動,但屬未遂,但《刑法》偷拍罪嫌並未處罰未遂,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因此做出不起訴結案。不過,江男惡行構成《性騷擾防治法》,屬於行政罰鍰責任,被害人可向新竹市府申訴追究,要求市府進行裁罰。(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出版時間 18:20
更新時間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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