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炒股狠削11億 金主、掮客也栽了

出版時間 2020/04/01
大同集團土地資產雄厚,近年屢屢成為外界覬覦的對象。圖為大同三峽廠。資料照片
大同集團土地資產雄厚,近年屢屢成為外界覬覦的對象。圖為大同三峽廠。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同炒股案,查出台商鄭文逸和他秘書張湘羚、股市炒手鄒興華2016年發現大同擁千億土地資產,股價淨值被低估,砸13億元以相對成交等手法炒作大同股票,獲利高達11億元,2018年依違反《證交法》將3人起訴後,循線追查發現股市掮客張莒華、金主林振興也協助鄭文逸炒股,今再將張莒華、林振興起訴。
 
檢調調查,張莒華在大同炒股案的角色類似掮客,涉嫌幫鄭文逸找丙墊金主炒股,並知會金主何時該下單股票,另外張也聯繫林振興,但林振興其實早就與鄭文逸合謀炒股,甚至還分紅炒股獲利約1億多元給鄭文逸。
 
而鄭文逸的炒股犯案手法是他先自備5億元,再由友人、金主提供8億元,並向永豐金證券申請5.75億元融資,前後共投入13億多元炒作大同股票。
 
三人從2015年9月開始利用56個證券帳戶,以連續高價、相對成交等方式拉抬大同股價,從每股5.48元炒到9.54元,之後又拉抬到10元,鄭再聯繫友人以香港證券帳戶買進大同股票,導致大同股票去年2月間漲到20.65元。
 
而大同董事會2017年5月改選,同年3月13日禁止過戶股票,鄭等人對外佯稱爭取經營權,卻故意趁著高點賣出大同股票,總共賣出30多萬股,不法獲利高達11.1億元,北檢先後將鄭文逸及其秘書張湘羚、股市炒手鄒興華、掮客張莒華、金主林振興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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