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今早9時針對通姦除罪釋憲案,在憲法法庭進行辯論,各方代表辯論的爭點包括「《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的立法目的為何?是為了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限制或侵害了人民何種權利?處罰婚外情的手段是否有助於達成立法目的?手段與目的間是否有一定關聯性?大法官2002年作出的釋字第554號解釋(宣告通姦罪合憲)有無變更必要?」
此外,《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控告配偶通姦罪又撤告的話,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小三或小王),也就是說可以只對配偶撤告,剩下小三或小王面對官司,這項規定讓婦女團體及許多法界人士覺得不公平,因此今天辯論的另一個重點就是《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是否違憲。
近年來陸續有18名法官及一名林姓男子,均主張通姦應該除罪,分別提起15件釋憲聲請案,大法官受理後決定合併審理,今天的辯論由花蓮地院法官何効鋼、花蓮地院前法官、現任台北地院法官吳志強及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等4人代表聲請人陳述意見,另有8名法官聲請人出席,至於聲請人之一的林男,他不服多年前因與人妻通姦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因而聲請釋憲,不過林男今天沒有參加辯論。
此外,《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刑事訴訟法》主管機關司法院代表今也參與辯論,另有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張文貞、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教授、副教授薛智仁、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聖偉、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黃士軒擔任此案鑑定人,以及最高法院前法官、祥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許幸惠、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受邀以「法庭之友」身分表示意見。
今天辯論由聲請人方面先發言,他們主張大法官2002年作出釋字第554號解釋,宣告通姦罪合憲,但18年來社會及家庭、婚姻關係變遷,554號解釋應該變更,吳志強法官說:「常見夫妻間因為家暴、爭吵長期失和而導致通姦,但刑罰不是解決任何問題的萬靈丹,韓國、印度分別於2015年、2018年宣告通姦罪違憲,通姦罪使人被迫維持『假面夫妻』關係,且捉姦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因此通姦罪違反比例原則,至於《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更是國家刑罰不平等,先對配偶提告、再撤告,如同先傷己、再傷人。」
何効鋼法官則主張,所謂性自主權是指「是否」及「與何人」進行性行為的自由,但通姦罪形同國家強制人民與特定對象發生性行為,干涉了人民性自主權及人身自由。
張淵森法官認為,要不要結婚、離婚是兩個人的私事,要不要對配偶忠誠,也是兩個人的私事,對於《刑訴法》239條但書,張認為不公平,「只是滿足提告者對於小三、小王的報復心態,法律為何不規定可以單獨對小三、小王撤告?」
林孟皇法官強調:「國家不能只為滿足情緒而動用刑罰,刑罰無法確保夫妻性忠誠,只會加速破壞婚姻。」林表示,他先前審理職棒球星王傳家被控通姦案,王妻提出的證據竟是闖入民宅拍攝的裸體影像,他勘驗畫面時,疑惑究竟是誰給自己這樣大的權限,可以公開觀看他人罪私密的隱私,因而省思到通姦罪有違憲問題。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反對變更釋字第554號解釋,他認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是「立法形成自由」,而且無法證明18年來婚姻、家庭關係發生重大變遷。蔡強調,依據法務部歷年做的3次民意調查,反對廢除通姦罪的比例分別是8成2、7成7、8成5,民間機構的民調也顯示,有6成9反對廢除通姦罪。不過,蔡認為《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有再酌量的空間」。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指出,依據統計資料,2016至2019年4月間,男性被起訴通姦罪有913人,女性988人,而2015至2019年間,被法院一審判決通姦有罪的男性為713人,女性826人,從數字來看,《刑訴法》239條但書造成實質的性別差別待遇,「優厚男性配偶(外遇夫),不利於相姦人(小三),違憲,司法院正研擬修法」。
至於法庭之友的意見,許幸惠主張「結婚就要受規範,通姦形同傷害家庭,而家庭是國家、社會的基石,必須用刑法保護」。紀惠容則主張廢除通姦罪及《刑訴法》239條但書,她認為「通姦罪是國家以恐嚇方式維持婚姻」,並舉例說1994年發生師大狼師性侵女學生事件,但狼師的妻子告通姦後對丈夫撤告,最後女學生被判通姦有罪還要賠50萬元,非常不公平。
今天辯論程序也包括大法官提問,大法官黃昭元詢問鑑定人,「通姦罪產生明顯差別待遇,是《刑法》第239還是《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的問題?」鑑定人李念祖認為兩者都違反平等原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較明顯。鑑定人張文貞則表示,兩者都有實質性別歧視。
大法官呂太郎想了解通姦罪對於維持婚姻有無幫助,詢問法務部有沒有「通姦告訴判決有罪的夫妻,最後還能維持婚姻的比例?」但蔡碧仲表示沒有實證資料,並指「通姦罪只是挽救婚姻的方式之一,更重要的是嚇阻通姦」。
大法官黃虹霞提出她的觀察,「常見太太力挺出軌丈夫,從沒看過丈夫力挺出軌妻子,這是否反映出性別實質不平等?」希望聽聽法務部代表的意見,蔡碧仲回答:「相信將來會是女男平等的社會,以後會慢慢看到丈夫站在(出軌)妻子旁邊」。
辯論庭於中午結束,大法官審理這件通姦除罪釋憲案,預計將於5月底作出釋憲結果。(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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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8:37
更新時間:13:22(新增辯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