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解嚴回顧片誤用2照片 立委高金素梅挨告

出版時間 2020/03/24
高金素梅因製作影片誤用他人照片挨告。資料照片
高金素梅因製作影片誤用他人照片挨告。資料照片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去年在台灣解嚴32周年,製作了一部回顧影片,影片中用了2張當年為了廢止《刑法》100條的遊行黑白照片,2名攝影師發現後認為高金素梅違法侵權,對她提起違反《著作權法》的告訴,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高金素梅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去年台灣邁入解嚴第32個年頭,當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習五條」,對台採取施壓、吸納的兩面手法,拉攏我政治人物,壓縮台灣國際空間,目的就是要消耗台灣國家主權、民主自由憲政體制,台灣執政的民進黨則提出「國安五法」修法進行反制。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去年製作一部回顧解嚴的短片《還記得嗎?今天是解嚴32週年》,並於去年7月15日的解嚴紀念日,在YOUTUBE上公開播映,影片中,她以感性的口吻寫道「今天是台灣解除戒嚴32週年紀念日!大家是否還記得?三年前蔡英文在總統勝選之夜說:『沒有人需要為她的認同道歉。』現在,同一個蔡英文惡修國安五法,還要再加一個『中共代理人』條款。我終於明白了蔡英文沒有說出的政治潛台詞:沒有人要為她的認同道歉,但有人要為她的認同坐牢。」

當影片公開播映後,有2名攝影家發現影片中,有2張當年為了廢除《刑法》100條的遊行的黑白照,在未經他們的同意下違法使用,因此對高金素梅提起違反《著作權法》告訴。

不過高金素梅的助理出庭作證指出,當時他們在製作影片時,見到某個臉書社團有不少當年解嚴相關照片,他們有特詢問這個臉書社團是否可以使用這些照片,並且在經對方同意後才用在影片上,他們誤以為照片的所有者是該臉書社團才會誤用,並無違法使用的犯意。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採信證人的說法,並認為高金素梅並無違法使用照片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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