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花40萬偷渡被遣返!操控職棒打假球 吳健保8大罪判囚10年

出版時間 2020/03/24
吳健保(中)去年從菲律賓被押解回台。資料照片
吳健保(中)去年從菲律賓被押解回台。資料照片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職棒打假球案,2014年間被依詐欺等罪判刑3年2月、2年3月定讞後,居然以40萬元代價,由高雄偷渡到菲律賓躲避刑罰,直到去年1月被當地警方逮捕,才遣返回國服刑,由於他牽涉的案件不只一樁,他在獄中具狀聲請定應執行刑,台南高分院裁定他應為自己犯下的賭博、詐欺、貪污等8大罪狀合併服刑10年。

吳健保當年被新北地檢署查出與綽號「雨刷」的蔡政宜及余則彬,從2006年起聯合或個別以重金、美色誘惑或暴力威脅等方式,操控當時的職棒兄弟象、中信鯨及La New熊隊部分球員打放水球,藉此透過簽賭牟利,2014年高院依詐欺、恐嚇等罪判吳健保5年5個月定讞,其中3年2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吳卻在發監執行前逃亡不知去向。

全案經刑事局追查,最終發現吳健保藏匿在菲國,通報菲國警方協助後,去年1月17日在菲律賓蘇比克灣一處別墅逮獲吳健保,將他解送回台關進宜蘭監獄服刑。

去年8月台南高分院針對吳健保擔任台南縣議長時,牽涉的曾文溪疏濬盜採砂石案,依交付賄賂罪判刑3年、褫奪公權1年,沒收犯罪所得600萬2697元確定,加上潛逃菲國前即定讞的案件,吳健保共有賭博、詐欺、妨害自由、貪污等8罪纏身,吳具狀請求檢察官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日前裁定他應執行10年。

移民署另對吳健保偷渡犯行究責,他供稱當年花了40萬安排偷渡,由高雄興達港搭船出海後,到菲律賓蘇比克灣上岸,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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