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再破2件疫情假訊息案,有2名網友在臉書發文指稱「3月17日開始,所有上班族學生強制性休假」假訊息,甚至貼上連結開放民眾查詢;另一件為民眾在LINE群組散布武漢病毒第34、41例曾到過地點假訊息。警方接獲民眾檢舉,調查確認皆為不實言論,日前傳辦3人到案,並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送辦。
警方調查,新北市陳姓(20歲)與邱姓(28歲)民眾於3月16日,分別在個人臉書轉貼不實訊息,稱「發布台灣明天起實施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假期兩個星期,從2020年3月17日開始,所有上班族 學生(強制性)休假以免傳播,檢查連結以查看您的縣市是否已列出:http://bit.ly/MandatoryPaidLeave」;刑事局偵四大隊接獲民眾檢舉後追查,發現該內容屬不實假訊息,隔天傳辦兩人到案,兩人皆稱是在網路上看到此消息,未經查證即貼在臉書散布。
另一名桃園游姓男子(69歲)於3月17日在LINE轉發留言造謠「武漢病毒第34、41例為南崁大竹人,曾去過台茂、大江、林口長庚、林口竹林山寺等區,尤其是第34例為超強傳染源,近期大家都要小心」疫情假訊息,游男將未經查證之假訊息轉發,造成不知情居民恐慌,到案供稱在LINE群組看到隨手轉傳。
兩案3人訊後皆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局表示,統計109年1月23日至109年3月22日,警察機關偵辦武漢肺炎相關網路假訊息案件計300件,其中已移送149件197人,其餘案件積極偵處中。呼籲民眾切勿散播或轉傳肺炎疫情假訊息,對於疫情相關之防治措施及最新發展狀況,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訊息或聲明為準。如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任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突發中心塗豐駿/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