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出車禍恐被說教!治安紅燈亮怕了 警出奇招

出版時間 2020/03/20

若在高雄出車禍,當心被警察說教!高雄2月爆出多起街頭暴力事件,被報導「治安亮紅燈」。市警局高層如坐針氈,上月底下令員警處理車禍時,若發現當事人是20到40歲的男性街頭暴力列管分子,就要告誡他打架會犯法,並記錄通訊軟體暱稱等資料做關懷表給刑警管制;「怕又有人打架鬧上新聞才出奇招!」有警官吐槽,高雄去年4萬多件車禍中,僅2件因調解不成爆衝突。多數鬥毆都是突發事件,「就像夫妻吵架後要動手,警察也能預防嗎?」

高雄市李姓、石姓男子日前因行車糾紛相約談判,結果爆發當街砸車、砍人、擄人事件。高雄市警局為了防止治安再亮紅燈,要求員警處理車禍時要告誡打架違法。資料照片

高雄在2月初的4天內發生3起暴力衝突,市警局高層坦言治安須加強。結果今年2月11日凌晨又發生街頭砸車、砍人、擄人的重大治安事件。李姓、石姓男子因2天前的行車糾紛相約談判,李男在途中發現石男一方在檳榔攤買檳榔,竟包圍砸車砍人,最後強行擄走對方1名男子,引發軒然大波。

高雄市刑大預防組長吳政誼表示,分析案例後,發現20歲到40歲的男性,容易因行車糾紛或車禍,在調解過程中發生鬥毆。警方為了預防街頭暴力發生,才會在今年2月底開始,要求派出所或交通分隊警員,在車禍現場若發現兩造有人是年輕男性,就要到高雄市警局的街頭暴力資料庫查詢,是否為列管份子。

他指出,如果發現是列管份子,警方要當場填寫「查訪關懷紀錄表」,內容包括查訪對象姓名、年齡、地址、使用交通工具、身形、特徵、使用哪種通訊軟體、暱稱、手機、電話、經常出入場所等資料,並須告知打架可能會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傷害罪等後果。聚眾暴行鬥毆為首者,甚至可依《組織犯罪條例》提報為治平專案檢肅對象,「希望透過關懷、告誡後,降低街頭暴力發生的機會!」
 
一位不願具名的刑事警官透露,高雄去年4萬多件車禍當中,有「2件」因調解不成引發鬥毆,市警局高層「未雨綢繆」,認為車禍也有可能衍生街頭暴力事件,甚至引發媒體報導「治安亮紅燈」,才會要求第一線處理車禍的警員,要查明雙方當事人是否曾參加鬥毆而遭列管,「簡單來講,就是怕又有人打架鬧上新聞,才會出奇招!」

但一名基層警員透露,高雄市警局甚至要求各分局要指派專人去分析、篩選各派出所、交通分隊所承辦的傷害案件、交通事故、行車糾紛,哪件可能調解不成,進而衍生群眾鬥毆。該警員無奈說,車禍調解時本來就很容易因條件談不攏而爭吵,當場在調解委員會動手也有可能,「警察要如何預知?」

一名警官吐槽,近期督察來督導時,緊盯該單位有無列管並約制車禍時曾發生激烈口角或有撂人的個案,「說是奉局長指示,要事先防範鬥毆事件。」但近期的鬥毆案件都是突發事件,「就像老公與老婆吵架之後要動手,警察也能預防嗎?」

近1個月來,高雄發生2起重大街頭暴力事件。第1起是2月19日凌晨1時多,1名男子欠了10萬元,在鳳山區談判時拿預藏的摺疊刀刺進債主右腹,所幸沒鬧出人命;另起則是3月11日深夜11點30分,海軍陸戰隊和海軍艦隊指揮部士官兵在左營區軍校路一家卡拉OK飲酒尋歡,兩派人馬酒後爆發肢體衝突,其中一方人馬血氣方剛,事後糾眾回到現場尋仇,持棍棒鎖定兩男猛打,其中1男頭部遭重擊倒地,大量鮮血直接從鼻孔噴出,場面相當驚悚。

高雄市警局表示,從2月底至3月中旬,尚無因為車禍而需填寫關懷紀錄表的個案。但之前只要是參與街頭暴力鬥毆2次以上者,高雄市刑大會主動派人前往其家中,每月製作1次「查訪關懷紀錄表」,直到其找到正當工作,或有其他緣由可證明「已無打架的風險」,才會建議撤銷管制;1名警官說,查訪對象看到警察「又來關懷」,通常都覺得很煩,但大多數人事後都不會再犯。(王勇超/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00:08
更新時間13:04(新增:高雄近期街頭鬥毆案件)

高雄市警局(圖)為了防止街頭鬥毆,要求第一線警員處理車禍時,若發現當事人是警方列管的街頭暴力份子,就需給予約制並填寫關懷紀錄表。王勇超攝
高雄市警局要求第一線警員處理車禍時,若發現當事人是警方列管的街頭暴力份子,就需給予約制並填寫關懷紀錄表。讀者提供
高雄市警方若發現車禍當事人是街頭暴力列管分子,將當場對其關懷約制,並製作「關懷紀錄表」(圖)。王勇超攝
警方製作「關懷紀錄表」時,會告知被關懷者如果打架會違反何種法令及其後果。王勇超攝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