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虐死繼子、熱水燙繼女 狠後母判15年2月定讞

出版時間 2020/03/20
劉姓後母虐待繼子女釀成一死一傷,共被判刑15年2月定讞。資料照片
劉姓後母虐待繼子女釀成一死一傷,共被判刑15年2月定讞。資料照片

北市一名劉姓婦人2016年虐打丈夫與前女友所生3歲兒子致死,一、二審都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合併判刑12年6月,她另被查出虐死男童前,多次毆打男童並以熱水燙傷男童的4歲姊姊,一、二審再依5個傷害罪合併判處劉婦2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2案的上訴均定讞,將由檢方聲請法院裁定劉婦應執行刑度。

判決指出,本案受害小姊弟是劉婦(33歲)的丈夫與前女友所生,本案發生時,劉婦已為當時仍為同居男友的丈夫生下2子、肚裡還懷了一個女兒,2大4小同住北市陽明山一處平房,4童都有發展遲緩現象,平時由劉婦全職在家照顧。

2016年2月15日下午2時許,劉夫與前女友所生的3歲兒子因呼吸不順等異狀,經劉婦通知丈夫回家一起送醫,當天下午4時許仍因顱內出血不治。警方接獲本件虐童案通報到劉家查看,赫見男童的4歲姊姊手腳腹部有多處大面積二、三度燙傷卻沒治療,趕緊送醫又發現她四肢與背、臀有許多新舊瘀傷。

女童說出2016年1、2月間,她和弟弟就遭劉婦用清洗浴室的長柄刷毆打全身各2次,她還被劉婦用高溫熱水沖淋身體而燙傷,後來2月13日下午,劉婦罵弟弟不會自己上廁所,又用長柄刷打弟弟肩背與手腳。

檢警依女童指述再查出,隔天(14日)晚間9時許,劉婦以男童故意把飯菜含在嘴裡不吞嚥為由,猛掐男童雙頰再用力推打男童左肩,男童跌倒,左前額重撞木頭地板,劉婦放著不管,直到發現男童呼吸不順時,已延誤救治。

劉婦因男童命案一度被收押,不久即獲交保生產,劉夫沒因劉婦虐打自己兒子致死而劃清界線,2016年5月仍與劉婦登記結婚,他被懷疑與劉婦共犯,但檢方認為劉夫在劉婦對小孩施暴時都不在場,將他不起訴處分確定。 劉婦在命案審理時宣稱當時懷孕心浮氣躁,想教訓男童但「沒想到會這麼嚴重」,她自稱「不及格的母親」,請求輕判以便早日回家照顧小孩與公婆。

法官查明劉婦對親生子女呵護有加,卻把一樣稱呼她「媽媽」的小姊弟當成出氣桶、動輒打罵,且男童撞頭後,劉婦帶親生小孩與丈夫外出逛街吃牛排,不理會小姊弟在家餓肚子,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鑑定也不認為她因產前焦慮症而出現精神耗弱狀態,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等罪合併判她12年6月徒刑。

至於劉婦虐打小姊弟成傷所犯的5個傷害罪,檢方另案起訴。劉婦否認故意燙傷女童,辯稱為女童洗澡沒注意水溫忽冷忽熱所致,責打小姊弟是想「訓練他們早日獨立,所以管教比較嚴厲」,她願盡力彌補小姊弟與其生母,請求輕判1年半以下,給她彌補過錯的機會。

不過法官認為劉婦「對親生子女與非親生子女的照顧,有顯著差別,嚴重違反照顧義務」,且用「這麼大一支(長柄刷)打小孩,蠻殘忍的!」加上檢方指女童常哭著想念弟弟,身心受創嚴重,女童生母更說女兒遭同學嘲笑燙傷留疤的「苦瓜手」而自卑,一、二審都合併判劉婦2年8月徒刑,最高院今駁回她對這2案的上訴定讞,劉婦應執行刑度將由檢方聲請法院裁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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