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出爐】張榮發遺囑有效! 百億遺產判給張國煒理由曝光

出版時間 2020/03/18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因一紙遺囑讓他的兩房兒子們爆發遺產爭奪戰,因他生前立下遺囑,指名遺產單獨由二房獨子、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繼承,引發大房子女不滿,其中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台北地院根據長榮集團副總裁柯麗卿等人關鍵證詞,認定遺囑有效,判張國政敗訴。若全案就此確定,張國煒粗估應可繼承140億元遺產。

張榮發(左)生前留下遺囑將所有遺產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資料照片

張國煒委任律師宋耀明得知結果表示,贊同判決,但不願透露金額;張國政委任律師李文中則說,目前僅知判決結果為原告之訴駁回,還沒收到判決書,不清楚判決理由,只知總共遺產金額超過200億元。

律師 周依潔表示,類似這種豪門爭產官司,耗費時間需視爭執項目與內容而定,如果僅單純爭執「遺囑是否有效」,通常打到三審定讞可能需要3至5年的時間;若爭執項目更多問題更複雜,例如要合併處理分割遺產、請求特留份等,那官司纏訟時間可能會更久。

至於張榮發240億元遺產到底如何分配?律師施雅馨分析,縱使法院最後認定張榮發把全部遺產留給張國煒的遺囑有效,張國煒在其他繼承人未同意前也無法獨拿240億元。因為《民法》為保障繼承人之繼承權,定有「特留分」制度,張榮發的所有子女、配偶都可以主張取得最低限度可繼承的遺產。

在特留分問題上,張榮發大房張林金枝2013年已逝,二房李玉美已在2014年登記結婚,有權利繼承遺產的人即為配偶李玉美、大房所生子女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張淑華(2015年已逝,由子女代位繼承)、二房所生兒子張國煒,共6人。

若張榮發沒留遺囑,6人可均分240億元的1/6即各得40億元;但張榮發既有遺囑把全部遺產給張國煒,其他5人無論張國煒是否同意都能拿特留分,子女、配偶的特留分依法為應繼分1/2,故李玉美、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張淑華子女等5人至少可各獲20億元,張國煒則分得140億元。

不過,李玉美另有權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又會給遺產分配的數額添入複雜的變數,因為這要計算李玉美與張榮發婚後的財產數額,也就是2014年婚後到張榮發死亡之間1年多來夫妻2人各自財產總額差額的一半。扣除這筆錢後,張國煒等子女才能依遺囑及特留分規定去分剩下的遺產。

在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中,張國政提告指稱,父親於2014年12月16日口述代筆遺囑時,健康狀況不佳,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無法表達意思情形,隔天製作的密封遺囑,也不是父親張榮發親自簽名,父親也沒有親自指定2人以上見證人,更沒向公證人楊昭國說明遺囑內容,該密封遺囑的公證書無效。

張國政還主張,父親也沒有說明繕寫遺囑的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不符密封遺囑規定,因此向提起確認張榮發於2014年12月16日的代筆遺囑、同年12月17日製作的密封遺囑均無效。

張國煒則辯稱,當時父親張榮發有作成遺囑的能力,醫院也提出就醫記錄證明父親當時意識清醒,而該遺囑是父親在公證人楊昭國面前陳述「自己的遺囑」後作成,經楊依法作成密封遺囑後公證,另調查局也鑑定確認遺囑上簽名確實是父親的筆跡,該遺囑確實合法有效。

台北地院為確認張榮發立下的代筆、密封遺囑過程是否合法、文件是否有效,陸續傳喚繕寫人劉孟芬繕、見證人長榮集團副總裁柯麗卿、財務長戴錦銓、吳界源及公證人楊昭雄作證。

劉孟芬證稱,2014年11月張榮發覺得自己越來越老,想要先做準備安排,說要寫遺囑,就叫她先打字,「他怎麼講就怎麼打,打一段給他放抽屜,之後想到又增加,累積到12月中旬,他想安排遺囑程序,就請法務執行長戴錦銓聯絡公證人。」

劉孟芬還說,2014年12月16日她將電腦版手謄後給張榮發簽名,再請戴錦銓、柯麗卿、吳界源到張榮發辦公室,張把遺囑念給大家聽後,希望在場者當遺囑執行人,叫大家一定要保密,隔天所有人包括公證人楊昭雄都在場,確認張榮發遺囑意思後就密封,每一張都簽張榮發的英文字首,當時張榮發的意識很清楚。

柯麗卿則表示,張榮發當時雖坐輪椅,但外表很OK,感覺張榮發知道公證人在唸什麼。吳界源證稱,當天張榮發意識很清楚,還當場宣布在場幾個人晉升副總裁。

戴錦銓認為,張榮發於2014年16日確認代筆遺囑、17日密封遺囑時意識很清楚。楊昭國則表示,當天張榮發動作、說話雖緩慢,但還是可以溝通、表達、簽名,張榮發確實親筆簽了很多名字。

此外,法官依據函詢台大醫院有關張榮發的就醫記錄,確認張榮發並無因生病導致心神喪失或無法表達的情形,而身體評估記錄等也無法證明他製作遺囑時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喪失遺囑能力,因此認定張榮發作成密封遺囑過程中意識清醒,有認知能力。

至於密封遺囑是否有效,法官認為,張榮發在密封遺囑的簽名,經調查局鑑定後確認是他的筆跡,密封遺囑的公證書也經張榮發簽名,公證人在封面也有提出時間、遺囑人的陳述及遺囑人、見證人簽名等,而劉孟芬等5人均表示該密封遺囑是在張榮發住處作成,都知道自己的身分,也都在場見證密封遺囑過程,因此認定該遺囑符合法定構成要件,具有遺囑能力。

張榮發2016年1月過世後,隔月長榮家族開封遺囑,大房、二房等繼承者及當時集團副總裁柯麗卿、律師等人都在場,張榮發在遺囑中,將所有財產獨留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接掌總裁,大房成員有人當場表明「無法接受」,並自此展開一連串遺產及經營權爭奪戰。
 
最後張國煒離開長榮集團,另行創立星宇航空,沒想到他出走後,大房三名兒子也為經營權爆發內鬨,老二張國明、老三張國政不滿老大張國華力挺老臣柯麗卿,竟此對簿公堂,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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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9:57
更新時間 19:33 (新增律師分析遺產分配數額)

張榮發遺囑曝光。資料照片
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資料照片
張榮發在遺囑中將遺產和繼承權全給張國煒。資料照片
遺囑上有張榮發親筆簽名。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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