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感染風險 彰化檢警實施一案一地偵訊新制

出版時間 2020/03/18
彰縣警局推出一案一地偵訊措施。彰縣警局提供
彰縣警局推出一案一地偵訊措施。彰縣警局提供

為確保員警值勤安全,避免感染武漢肺炎,彰縣警局推出一案一地到底的偵訊措施,若嫌犯有感染風險,除在通風良好處所偵訊外,不用再從派出所移送到分局偵查隊製作移送書,之後再移送到地檢署複訊或法院開羈押庭,而是在該處所接受檢察官、法官的訊問,減少傳染的風險。

縣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林世明表示,嫌犯如果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是有第三級疫情警示地區的旅遊史時,則啟動一案一地的偵訊防疫措施,在已經準備好的處所接受偵訊。然後透過視訊的方式由檢察官複訊,不再將人移送到地檢署。若是檢察官要申請羈押,嫌犯也是透過視訊方式開庭,不再將嫌犯移送到法院出庭。

林世明說,這樣可以有效減少有感染風險的嫌犯接觸到更多的員警、法警、檢察官、法官或是同在留置室的其他犯嫌,嫌犯從頭到尾都由逮捕的員警在同一個處所接觸、偵訊;若是有發病情事則直接送到醫院治療。

縣警局並要求所有員警在拘提或逮捕嫌犯時,需先測量嫌犯體溫,並查證是否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對象,24日內有無第三級疫情警示地區之旅遊史。若是沒有上述情事,嫌犯仍全程需戴口罩,若有,嫌犯則需加戴手套及穿著簡便型雨衣,以減少接觸風險。若檢察官要親自面對面偵訊嫌犯時,這時還是會將犯嫌解送到地檢署。(詹智淵/彰化報導)

彰縣警局長方仰寧與彰化地方檢察署檢署長徐錫祥,進行視訊,測試視訊偵訊效果。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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