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魂女「加料」咖啡洗劫老翁 竟連3把韭菜也不放過

出版時間 2020/03/15
黃美万迷昏老翁後洗劫財物、悠遊卡購物,一審依強盜等罪重判8年10月。資料照片
黃美万迷昏老翁後洗劫財物、悠遊卡購物,一審依強盜等罪重判8年10月。資料照片

67歲婦人黃美万於2016年起在北市萬華區艋舺公園,鎖定老翁搭訕請他們喝咖啡或喝酒,再趁機下藥迷昏洗劫身上財務,1年多時間8名老翁受害,得手現金、悠遊卡加值共1萬3537元,連老翁帶的3把韮菜、1萬6000張發票,黃女也不放過;台北地院日前依6個強盜罪判黃女8年10月,另2個竊盜罪、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部分判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而黃女惡性不改,法院去年審理期間,她又犯下3案,目前檢方偵辦中。

黃美万曾於1991年至1993年間,在花蓮地區經營旅館期間,就以相同手法迷昏被害人洗劫財物,被判刑入監服刑,出獄後故技重施,轉戰台北萬華地區專挑落單老翁下手,2017年間,警方陸續接獲老翁報案指稱遇到「迷魂女」,同年8月18日,黃女在康定路172巷內迷昏1名游姓老翁時,被埋伏多時的警方上前逮捕移送法辦。。

判決指出,黃美万於2016年7月間,在艋舺公園見蔡姓老翁與朋友聊天,故意上前攀談問路,並拿出摻入安眠藥的咖啡致謝,蔡男引用後意識不清,黃女隨即將其身上的500元及戒指取走。

2017年5月11日晚間,黃美万同樣在艋舺公園邀約郭姓老翁到剝皮寮一起喝咖啡,趁郭翁喝下摻有安眠藥的咖啡意識不清時,取走郭翁愛吃的3把韭菜,之後在5月間以同樣手法陸續對劉姓、梁姓、徐姓被害老翁下手,搜刮現金到3千元及銀行悠遊聯名卡,到超商自動加值並購物共6500元。

連續犯下5起迷魂案後,黃美万避風頭2個月後「重出江湖」,2017年7月25日,她又回到艋舺公園,糾纏睡夢中的汪姓老翁要喝罐啤酒她才肯走,汪翁喝了三口即不醒人事,他辛苦收集的1萬6千張發票全被取走,一周後,黃女看見謝姓老翁獨自一人聽音樂,請謝翁喝咖啡,謝翁喝了一點即昏睡,被取走現金3500元。同年8月18日凌晨1時許,黃女轉戰康定路172巷鎖定游姓老翁搜刮他身上37元、香菸及發票82張後,遭埋伏、跟監許久的警方逮捕。

黃女審理時對犯案過程說詞反覆,一度承認下藥迷昏被害人搜刮對方身上財物,之後又翻供否認,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及在最後被迷昏的游姓老翁體內驗出與黃女提供的飲料有相同成分的安眠藥,法官再根據監視畫面及卷證資料等,認定黃女犯行,而黃女則以10萬元和其中4位老翁和解,法官認定她的犯罪所得為9500元。

法院審酌黃女供詞反覆、被害人身體、財產及信用卡公司等受害程度,因此依6個強盜罪判黃女8年10月,2個竊盜罪、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判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此外,黃美万不知悔改,去年在法院審理期間,又重回萬華故技重施,這次是假扮流鶯專挑獨居老翁下手,談妥價碼後就謊稱要喝酒調情,再藉下藥迷昏老翁洗劫,短短3個月連續犯下3案,包括去年7月9日在萬華西昌街得手2萬元,8月21日大稻埕河濱公園得手3千元,9月22日西昌街再得手2千元,目前仍在北檢偵辦中。(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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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被昏迷的老翁送醫治療。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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