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魯冰花拍攝地遭控圈地謀利 變相經營露營區 

出版時間 2020/03/15

苗栗縣明德水庫的海棠島四面環湖,登島水岸步道有「西湖蘇堤」雅稱,還是經典電影「魯冰花」拍攝地,島上經營露營場5年的「映月休閒營區」,以湖光美景深受露營客好評,但日前有遊客欲登島觀光,竟遭營區業者阻止進入,氣憤扮起「柯南」自行調查資料發現,業者承租國有水利地並無「露營」用途,向《蘋果新聞網》爆料業者涉竊占國土圈地牟利。而代管島上土地的苗栗縣農田水利會,在《蘋果》查證時才得知業者變相經營,且露營區業者已不是合約原本承租公司,實在離譜。

海棠島周邊水利地長期遭業者變相經營露營區牟利。洪舜南攝

爆料民眾指出,事件起因為日前到苗栗海棠島遊玩,遭到露營業者阻止進入,讓他相當不服氣,經查海棠島為國有土地,國產局並無承租紀錄,且水利地也不可能有「露營區經營權」,懷疑是業者竊佔國土圈地營業,甚至有官商勾結弊端。

《蘋果》上月底228連假前往現場查證,島上通往營地唯一車行通道入口確實設有柵欄管制,另一側環湖步道出入口則是砌上紅轉矮牆,並設置「私人露營土地遊客請勿進入」告示。現場一名女工讀生說,平日確實有管制非露營遊客車輛進入。

據了解,海棠島四分之三土地產權是島上有180年歷史的永春宮廟產,只有南側與西側少數環湖水利地,是國有財產局委由苗栗縣農田水利會代管,並於6年前出租給民間公司經營。

苗栗縣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李秉焜表示,海棠島是跟民間企業簽訂管理權利書,提供旅客登島遊憩服務,並同意業者經營農特產品展售活動,不清楚島上有變相經營露營行為,庫區工作站同仁確有未盡稽查的疏失,會調查究責。

李秉焜解釋,為發展明德水庫觀光,將庫區分為水域跟陸域兩部份,對外簽訂兩份管理權利書,都是由富貴屋公司取得經營權,但該公司每季結算租金有遲繳情況,又欠稅跟積欠員工薪資而鬧上法院,去年已結束營業。進而連帶影響庫區太陽能遊艇經營,依「明德水庫小船遊艇業經營權契約書」內容,水利會已於今年1月12日提出終止水域部分合約,並要求於4月12日前完成復舊撤場完畢。

而海棠島所在的陸域部分則是另一份「環湖基地協助整體管理權利書」,據調查,島上經營露營區的陳姓業者並非原始承租人,只是富貴屋公司原始股東之一,故業者有違約經營事實,本月3日已要求停止繼續經營露營項目,後續仍要徵詢法務有關租約事宜,再進行協商。

陳姓露營業者則喊冤,海棠島土地租約還有9年,去年12月也已繳納今年20萬元租金,絕無占用國土。至於「露營」項目,近期將以增列管理維護項目,與水利會進行協商換約,以符合土地使用目的。至於為何禁止遊客進去營區,業者解釋,管制區域的土地,是他們另外向永春宮承租,屬私人領域,設置車輛通行管制並無違法。

海棠島業者目前在島區及環湖道路旁共有兩處營地,分別向水利會及永春宮承租使用,最高可容納80帳估算,每帳收取價格800元至2800元不等。老闆娘廖翠華說,這裡擁有湖光山色、落日餘暉,是露營休閒的好地方,但投資經營到現在也還沒回本,近來更飽受疫情影響,生意明顯下滑,現在又面臨合約問題,「真的無奈!」。

律師劉正穆表示,承租公有土地變相營利,早有法院判決無罪案例,海棠島露營區的土地,應適用民法,依契約內容有不符目的使用,不涉及竊占;但當中若特定公務人員因收受不當利益,有包庇行為,將涉及瀆職。就個案而言,業者明顯有長期不符目的使用,主管機關通常會以行政怠惰或督導不周為由,進行內部行政懲處。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林姓專員指出,海棠島的國有水利土地是由苗栗縣農田水利會代管,該會就有善盡管理之責,既然水利會與承租業者有土地租約,就應依契約內容管理維護,不可變相使用。

苗栗縣政府水利城鄉處長楊明饒表示,從空拍俯瞰,目前海棠島露營區土地現況,並沒有任意開挖,所以沒有水保法適用問題,是否違反其他法令,由主管機關認定。露營遊客陳世華說,很喜歡庫區環境優美,幾乎每月都會來,若是停止營業,很可惜。

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苗栗縣共有243家登記經營露營區業者,大多集中在泰安、南庄鄉山區,其中僅有5家完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針對業者經營露營區,目前中央並無訂定專法規範,縣府長期以來以輔導為原則,期許業者能在符合相關法令下營業。

海棠島最大地主永春宮一名委員說,以前島上雜草叢生毫無景觀,經業者及公部門開發維護,加強植栽並設置步道、停車格,甚至保留清淤後的便道,才形成現今海棠島聯外通道的「西湖蘇堤」美景,很不樂見最後因無人管理維護而荒廢掉。

關於露營區品質,有網友肯定表示「環境整潔,營主十分用心管理、人也超親切熱情,進入營區真的覺得很寧靜清幽,可能是位在湖邊吧!」但也有網友覺得該露營區「很雷」,小黑蚊肆虐更是讓人堪其擾。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今年初公布的第三波全台露營專區查詢資料,苗栗縣共有243家登記經營露營區業者,大多集中在泰安、南庄鄉山區,其中僅有5家完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有10家分別違反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法、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及佔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其餘包括用地類別、稅籍等資料都待清查;另外有10家目前是無營業狀態。

苗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針對業者經營露營區,目前中央並無訂定專法規範,縣府長期以來以輔導為原則,期許業者能在符合相關法令下營業,保障遊客的消費權益及人身安全。(吳傑沐/苗栗報導)

發稿時間 0001
更新時間 1827(更新:新增苗栗243家露營業者僅5家合法)

海棠島露營區風景優美,假日常吸引大批喜愛露營民眾來露營遊憩。業者提供
海棠島露營區風景優美,假日常吸引大批喜愛露營民眾來露營遊憩。業者提供
老闆娘廖翠華說,投資到現在都還沒回本,很無奈。吳傑沐攝
苗栗縣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李秉焜表示,後續將以協商方式,處理合約事宜。吳傑沐攝
業者在營區入口處有設置柵欄管制車輛進入。吳傑沐攝
海棠島西側有砌矮牆並有「遊客請勿進入」告示。吳傑沐攝
海棠島租約內容只能經營農特產品展售。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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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魯冰花拍攝地遭控圈地謀利 變相經營露營區 
【獨家】魯冰花拍攝地遭控圈地謀利 變相經營露營區 
出版時間: 2020/03/15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