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吳女浴室洗澡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示意圖
北市男子歐澄淵出租北市中山區套房給吳姓女房客,因套房陽台加裝鋁窗,吳女洗澡時經常感到昏沉甚至昏倒,要求房東加裝強制排氣管又遭拒,前年2月,吳女與王姓男友洗澡時,因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台北地院日前判歐男要賠王男父母喪葬費、扶養費及慰撫金共453萬餘元,可上訴,至於吳女家屬求償部分,目前尚在北院審理中;而歐男因另涉過失致死罪被判刑1年,上訴最高法院中。
死者王男父母主張,兒子的吳姓女友長期承租歐澄淵位於北市中山區的套房,因該套房陽台加裝鋁窗,熱水器又沒有強制排氣功能,吳女經常洗澡時昏倒,2016年3至8月間,吳女向歐男要求加裝強制排氣管線,但遭拒絕,2018年2月26日晚間,吳女與王姓男友在浴室洗澡時,因瓦斯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無法排出,導致中毒窒息死亡,提告要求歐男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慰撫金共847萬餘元。
歐澄淵則辯稱,王男父母有足夠財產為生,不需被扶養,且財產被假扣押,無法賠償與王男父母和解,並指王男與吳女沒有妥善整理陽台衣櫃、雜物,導致窗戶被遮蔽影響空氣流動,也沒注意打開鋁窗保持通風,因此發生意外,也有過失。
法官傳喚吳女的朋友證稱,曾住在吳女對面,吳女曾反應冬天常常洗澡洗到昏倒,請人檢查說要裝強制排氣,也親眼看過吳女昏倒1次,吳女要房東處理,房東僅願意負維修的錢,不願加裝強制排氣。
法官認為,歐澄淵未在熱水器裝設強制排氣力設備,經房客吳女要求仍不改善,違反《消防法》要負賠償責任,另審酌歐男不加裝安全設備及環境,害死2命,但王男沒開鋁窗保持通風,要負10%責任,因此判決歐男要賠王男父母共453萬餘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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