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速片】西濱飆速破百!千萬賓士男吞4萬罰單

出版時間 2020/03/13

開設夾娃娃機店的吳男,以及經營水果攤的廖男,都是開著賓士跑車CL63 AMG的車友,2018年11月17日深夜在台61線竹南鎮路段車聚,一時心血來潮,竟將公路當成賽車場,在路口併排直線加速狂飆,結果因為危害行車安全、嗓音擾人被檢舉。警方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依法對吳、廖告發,檢方依《妨害公眾安全罪》起訴,並向法院宣告沒收2車。不過,法官網開一面,日前分別判處拘役55日、緩刑2年,並各繳納4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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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比對2路口距離和行車時間,換算時速超過104公里。警方提供

竹南警方今天說,當天凌晨2時許,接獲報案指西濱快速公路南向87.6公里處路口,有多輛汽車聚集、競速,警車趕往時,車子見巡邏車,趕緊開離。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吳、廖2車把西濱快速公路當成賽道「飆車」,警方透過2路口監視器間隔距離和時間換算,2車併排競速的時速超過104公里,但該路段限速80公里。

警方調查,吳姓、廖姓(都20多歲)年輕男子,都是賓士跑車CL63 AMG(6.3升V8引擎,超過500匹馬力)的愛好者,該款車被網友封為道路版的咆哮野獸,兩男因車友聚會相識。檢方依妨害公眾安全罪嫌將2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宣告將2車沒收。經查CL63 AMG雙門跑車要價約1300萬元。

不過,法官認為,2人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幸未實際造成他人生命、身體、財產損害,兼衡2 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吳男自陳現為娃娃機店店主,月薪約6萬元,尚需扶養配偶及3 名未成年子女,廖男自陳從事市場水果攤工作,月薪約5萬元,尚需照顧家中祖母、母親、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

法官最後宣判各處拘役55日,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4萬元。

車輛部分,法官考量價值不低,用途也非專供犯罪所用,也為2 人代步工具,相較2 人犯罪情節,顯有過苛之虞,因此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楊永盛∕苗栗報導)

M.Benz CL63 AMG 
●引擎型式:5.5升V8汽油+雙渦輪
●最大馬力:544hp/5250~5750rpm
●最大扭力:81.6kgm/2000~4500rpm
●變速系統:7速手自排
●0~100 km/h:加速 4.5秒
●極速:250km/h
●綜合平均油耗:7.7km/L
●價格:約1300萬元 
資料來源:台中市全民汽車

出版時間12:42
更新時間13:45(新增M.Benz CL63 AMG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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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廖2男的賓士跑車,在西濱路口併排等待衝刺。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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