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名嘴吳子嘉去年1月分別在中天《新聞龍捲風》、東森《關鍵時刻》談話節目中,指陳菊任高雄市長期間官商勾結,利用權勢向廠商拿回扣等言論,遭陳菊自訴誹謗,並要求吳除在《美麗島電子報》登道歉啟事,還要在《蘋果》等4大報其中一報刊登道歉啟示,吳不同意,和解破局,全案今天辯論終結,法官定4月16日宣判。
庭訊開始,法官先確認雙方是否和解,陳菊的律師游琦俊表示,吳子嘉原本承認發表言論前,查證確實有瑕疵,經溝通後願意在《美麗島電子報》澄清道歉,但陳菊希望還要在《蘋果》等4大報擇一登報道歉,感覺是公開道歉而不是在小巷道歉,但吳不願意,和解破局。
吳子嘉則表示,原本沒想要道歉,是去年下半年在一次私人聚會中與總統蔡英文見面,「她對我與陳菊紛爭的事表達不贊同之意」,他為顧全大局才決定道歉,但強調:「我沒道歉過,道歉違背我的風格,但基於尊重願意道歉,但我不是因為公益事件,而是針對人情世故道歉。」
法官確認雙方和解破局,當庭諭知進行辯論,陳菊律師論告指出,吳子嘉分別於去年1月16日、23日、24日在談話節目中,指陳菊擔任市長時利用權勢、官商勾結,像廠商拿回扣,輕軌捷運標案不公開,未完成就進口車廂,背後顯然有利可圖,氣爆案拿各方捐款圖利友人律師事務所等言論,均為事實陳述,嚴重詆毀陳菊名譽,請法官判決有罪,並處以適當刑度。
吳子嘉律師則表示,吳子嘉的言論是根據報紙的傳言,都是針對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的善意評論,請法官判無罪。法官定4月18日宣判。(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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