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底以性感裝扮在傳統市場賣魚而爆紅的「最美魚販」劉芃芃(阿澎),成名沒幾個月就接連傳出夜會小開、新加坡「花場」打工、整形等負面新聞,她去年4月公開質疑負面新聞是經紀人圤智雨向媒體放消息「教訓」她,並在去年3月28日向經紀公司巴哈雷頓工作室寄達存證信函聲明解約,並提告確認經紀合約不存在,士林地院認定劉芃芃與圤智雨適用《民法》上的「信賴關係動搖」情形,劉女有權利隨時終止委任契約,日前判決劉芃芃解約成功,與巴哈雷頓工作室經紀關係確認不存在。對此,圤智雨回應將會上訴。
判決指出,劉芃芃2018年7月與圤智雨簽立經紀契約,約定由圤智雨擔任經紀人,但是,2019年3月27日《壹週刊》刊登「正妹網紅惹腥」3篇系列報導,指稱劉芃芃曾赴新加坡夜店「花場」打工,另一篇寫圤智雨2019年3月17日在住處附近遭2名陌生男子持球棒打斷手,報導引述雪碧受訪內容稱:「假如真的是她(阿澎下手),不應該這麼做…。」影射毆打事件與劉芃芃有關,而圤智雨在這幾篇報導中的受訪回應都是「不回應」。
劉芃芃認為,藝人遭受這種嚴重負面報導,經紀人應該極力澄清以維護藝人名譽及形象,圤智雨卻不然;而且在此同時她也開始遭到「冷凍」,從2019年2月起幾乎沒有工作,簽約8個月的收入算下來僅10萬4000元,因此她與圤智雨之間的委任關係已經處於「信賴關係動搖」,構成《民法》上得以隨時終止契約的事由,請求確認解約合法。
圤智雨方面則抗辯,劉芃芃與他的經紀約期間從2018年6月到2023年6月共5年,簽約之初他就承諾,一定在15部影片內讓劉芃芃爆紅,因此2018年間他積極幫劉芃芃掌鏡拍攝11支宣傳短片,更在2018年12月構思掌鏡拍攝「最美魚販至老家殺魚」短片,上傳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引發媒體關注報導,讓劉芃芃臉書粉絲數瞬間從1萬多人暴增至近8萬人,可見他已經兌現承諾在第12部影片就讓劉芃芃爆紅,善盡經紀人宣傳責任,劉芃芃無理由解約,請求確認雙方經紀關係仍存在。
法官最後審酌,最高法院有判決案例認為,委任契約以信賴關係為基礎,如果信賴關係已動搖,委任人仍受限於契約的約定期間,等於違背委任契約的基本宗旨,因此無論有無正當理由,委任契約均得以隨時終止。
法官認為,劉芃芃與圤智雨適用「信賴關係動搖」情形,經紀約因此適用委任契約得隨時終止的規定,所以無論劉芃芃解約的理由是否真實、正當,雙方合約都已因2019年3月28日劉芃芃存證信函寄達而終止,確認劉芃芃與巴哈雷頓工作室經紀關係不存在。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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