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計程車搶劫又性侵 嫌犯母喊話「別再逃了!」

出版時間 2020/03/03

鋸斷電子腳鐐脫逃的53歲男子歐力源從小在花蓮長大,成年後就到台北打拚闖天下,多做鐵工、板模等粗重活,1997年4月17日,他向哥哥借來計程車伺機尋找下手對象,在北市內湖路載到一名20歲妙齡女,就持瑞士刀喝令她「把錢交出來,褲子脫掉」並載往麥帥橋僻靜處及陽明山2度性侵得逞。被逮後依盜匪懲治條例判處無期徒刑,認識他20多年的鄰居說:「平時看來和藹可親,真看不出是這麼兇殘的人。」歐力源母親則向兒子喊話「別再逃亡了!」
 
鄰居說,住家巷弄是個無尾巷,只有一個地方可供進出,歐男假釋後鄰居天天都看到他,平時也會點頭打招呼,不曾發生過異狀,鄰居都知道他在台北犯下性侵案遭判重刑,大家除了感到驚訝,對他也是避而遠之。歐男自2017年假釋出獄後打臨工維生,但今年因疫情肆虐工作量銳減,年初至今只上過4天班,可能是沒錢生活才又鋌而走險。

歐力源母親對兒子逃亡又犯案感到憂心,她說,這孩子假釋後都很乖,不喝酒、也沒吸毒,平實的嗜好是自己沖泡咖啡來喝喝,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甚麼,昨天跟工頭借來砂輪機也沒說要幹嘛,想不到竟趁深夜鋸斷電子腳鐐後開車逃亡,媽媽也希望他想通一點別再逃亡。

檢方表示,電子腳鐐24小監控記錄假釋者動向,並在其住家附近裝設感應器,檢方根據其有高度再犯之虞實施夜間監控,每晚10時至翌日凌晨5時不得離開住所,若假釋者離開住家範圍或電子腳鐐遭外力破壞,警報器會立即發報給轄區地檢署主任觀護人及法警室,再通報該轄區警員前往關切。
 
檢方表示,2日晚間9時55分在監控時間開始前,監控手機就發現有訊息異常,立即通報轄區警員前往關切,叫醒歐嫌母親開門後進入屋內,就發現電子腳鐐遭砂輪機鋸斷,歐嫌則不見蹤影。(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出版時間14:26
更新時間14:56
 

歐力源昨晚在住家客廳鋸斷電子腳鐐後逃逸。王文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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