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客發旅館集團去年初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徐豪雄指控當時總經理呂自修,利用旅館經營出現問題時,逼迫他簽下股權轉讓協議書。呂自修則反控徐豪雄以債做股,將台北門旅店股權賣給他,事後卻帶著媒體進到旅館及聯合辦公室,搶走營業登記證、發票機,還拿資料給媒體拍,又違法變更公司登記,提起《刑法》強盜、搶奪未遂、強制、妨害秘密、背信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因為股權糾紛所引起,認為2人並未涉及刑事不法,全都處分不起訴。
愛客發旅館主攻平價的自由行和背包客市場,董事長徐豪雄自2015年快速拓展據點,集團旗下有15間旅館品牌,愛客發於2018年9月向銀行、租賃公司借貸10億元。去年4月間呂自修爆料指稱徐豪雄不僅挪用愛客發向多家銀行借貸約10億元資金,還人間蒸發。徐豪雄反撲,在去年4月26日上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還帶著記者前往台北門精品旅店,集團旗下商旅的聯合辦公室,事後雙方互提告訴。
徐豪雄指控呂自修趁著旅館經營出現問題時,企圖侵吞愛客發資產,趁集團事業擴展時,浮報裝修公款,更請黑道擄人恐嚇,甚至強迫他簽下集團股權讓渡書,涉犯妨害自由等罪嫌。
呂自修則反控徐豪雄在4月26日帶著媒體進到台北門精品旅店,將櫃台人員強押在桌上,拿走發票機、旗幟、營業登記證,還拿資料給媒體拍攝。離開台北門精品旅店,徐豪雄又帶著媒體到集團旗下商旅的聯合辦公室,找來鎖匠將門打開,然後要裡面的人不准動,不可以離開,還作勢要搶現場家具,因此提起《刑法》強盜、強制、妨害秘密、毀損、侵入住宅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呂自修除了對徐在4月26日這天的行動提告之外,又另外對徐男提起背信罪告訴,指控徐簽了股權轉讓書及意向書後,又私自把台北日記旅店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的部分包括印鑑及股權持分,這個部分又涉犯背信罪。
對於被控妨害自由等罪,呂自修辯稱,因為愛客發經營出現問題,欠了不少債,徐豪雄以債做股,將台北門旅店股權賣給他,所以雙方早在去年1月26日、1月28日簽立了股權轉讓書,簽約後他成為台北門旅店負責人、由他決定經營模式,他並沒有脅迫對方簽約。
至於徐豪雄被控一拖拉庫的案由,他也全都否認犯罪,辯稱,他簽這個協議書是被挾持的,他也對呂自修提起妨害自由等告訴,因此他被控的部分全都不是事實、也不存在,而當天他前往台北門精品旅店也沒有搶任何東西,很多東西只是拿出來秀一下就放回去。
徐豪雄說,旗幟上面有他的名字,他拿走屬於自己的東西沒有錯,門鎖也沒有壞掉,至於變更股權的問題,他則表示,台北日記主要股東是高絲旅時尚旅館及愛客發旅館,他除了是愛客發公司的法人代表外,他也有以個人名義持有股份,他去做變更登記實際上是將自己的持分比例變低,愛客發的比例升高,因此並沒有損及公司的利益。
檢察官勘驗當天現場的蒐證畫面,以及旅館的持股比例,採信徐豪雄的說法,至於呂自修被控挾持徐豪雄簽定股權轉讓協議書的部分,檢察官調查發現,雙方簽立股權轉讓書後,又另簽了一份意向書,表示之前所簽立的轉讓契約作廢,以此意向書為主,但徐豪雄事後並未履行這份意向書的約定,沒有事證可以證明徐豪雄遭到脅迫簽約,認為雙方全為民事糾紛,因此將2人全都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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