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偷倒廢油疑遭打發 吹哨人怒批環保稽查「消極又縱放」

出版時間 2020/02/27

新北市一名平面攝影師,上月16日開車到關渡橋八里端下淡水河濱停車場,卻在停車過程撞見業者偷倒廢油,他立即去電新北市環保局,並將蒐證照片、行車紀錄器,用通訊軟體傳給稽查人員查證。但稽查人員竟以「廠商只是在處理油桶破裂,已要求廠商將現場復原」而未做任何罰處回覆,他痛批稽查人員「態度消極」,新北市環保局對此表示,已將業者列為重點稽查對象,確定違法行為後可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處以300萬元罰鍰。
 
投訴人陳先生說,他從事平面攝影,上月16日當天上午9時許開車到淡水河濱停車場停車,準備幫一所國小學生側拍騎腳踏車活動,準備將車停進停車格時,卻發現前方一名男子表情緊張,不時東張西望,遠瞧又見他所駕駛的小貨車上載著許多油桶,他怕車子被波及到,只好將車開出另尋他處停車。
 
但因當天停車格已滿,陳先生只好二度繞回停放,就在此時,他目擊男子將油桶90度傾倒,把桶內廢油倒進一旁水溝內,還重複好幾次,男子直到發現他在停車,才趕緊將油桶扶正放進車斗上,隨即倉皇開離現場。
 
這一幕讓陳先生不敢置信,怎有人膽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的偷倒廢油。陳先生立刻打電話給新北市環保局,請他們派稽查人員到場查看;他當天下午收到稽查人員來電回覆,「已派員到場查訪,只是周邊住戶未有人目擊偷倒廢油狀況。」就這樣簡單幾句打發了他。
 
陳先生聽完直覺可能是未檢附明確事證,所以當場要求加入稽查人員通訊軟體LINE,並將拍攝到業者偷倒廢油的明確畫面,傳給稽查人員查看。沒想到,稽查人員二次回覆內容「目前已找到業者,其說明回收桶破裂致使回收機油流入水溝,本局已責令業者盡速清理,另要求留存清運聯單供查核,後續本局將依您提供之錄影資料,若有違反法規,本局依法辦理。」,回覆內容仍令陳先生大為光火。
 
陳先生痛斥,稽查人員稽查態度十分消極,明明自己拍到的證據,就不是油桶破裂,而是故意偷倒,業者明顯說謊,但公務人員卻對這明顯事證視而不見,「可能對他們來說,這件事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廠商怎麼回,他們就照單全收。」
 
陳先生質疑,政府部門不知道是人力不足還是官場文化,對於小老百姓所提供的證據,可能要很明顯、很完美才會去辦,這偷倒廢油的小事,搞不好已經很多年了,且廢油有可能會隨著雨水,流到淡水河裡面,人再去吃淡水河的魚、蝦,可能又會流到我們人體裡,影響我們身體。如果政府真重視環保,本就應深入追查,並再多徵用一些人力,甚至搭配警察和公權力,而不是要人民去當稽查人員,去替他們去偵查。
 
對此,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表示,上月16日11時許接獲民眾檢舉後隨即派員前往稽查,在現場溝渠內未發現有油污污染,再依投訴人所提供照片循線追查業者,該業者表示,「因回收桶破裂導致回收機油流出」,而稽查現場油污已清除,稽查人員無法舉證污染程度及當下行為事實。已將業者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另建議投訴人若有完整的影片可提供環保局,確定違法行為後可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最高處以300萬元罰鍰。(突發中心曾伯愷、陳威叡/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 00:00
更新時間 16:00

投訴人拍到偷倒廢油瞬間,打電話報請環保局到場處理。投訴人陳先生提供
業者偷倒廢油被發現,趕緊收拾開離現場。投訴人陳先生提供
投訴人認為稽查人員回覆內容相當消極。曾伯愷攝
投訴人用手指著的位置就是當天目擊不肖業者偷倒廢油的地方。曾伯愷攝
投訴人秀出與稽查人員對話。投訴人陳先生提供
投訴人檢附業者偷倒廢油明確畫面給稽查人員。投訴人陳先生提供
現場偷倒廢油地方。曾伯愷攝
事發地位在關渡橋附近停車場。曾伯愷攝
周邊淡水河河岸似乎也遭污染。曾伯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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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表示,已將業者列為重點稽查對象,確定違法行為後可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處以300萬元罰鍰。陳威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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