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上市公司華豐橡膠(2109)前董事長蘇明芬遭控與股市名人男友「大業張」張滔,涉嫌在2013年2月至9月間炒作自家股票,獲利達3423萬餘元。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蘇女,張男則因未到案而發布通緝中。
起訴指出,蘇明芬和張滔聯手,利用她的公司梁姓女特別助理及張滔的何姓特別助理負責處理股票買賣調度資金,再藉由她們掌控的31個證券帳戶,從2013年2月至9月間,以連續高價買入、低價賣出及連續委託買賣股票的相對成交方式,炒作自家股票。
檢調查出,這段時間共148個交易日內,蘇、張買賣華豐股票就有128個交易日連續大量買進、低價賣出,其中更有31個交易日、56次的交易,影響華豐股價上漲3檔至47檔,下跌3檔至37檔,導致華豐的股價在這段期間內,從每股6.11元上漲到14.5元,藉此炒作股價後再倒貨坑殺散戶,而她們的已實現及擬制性獲利則共達3423萬餘元。
檢調接獲情資後在2018年1月間發動搜索約談,蘇女在偵查期間坦承用自己和兒子的帳戶購買華豐及力瑋實業(5398)的股票6張,但否認向他人借用證券戶買賣、炒作股票,辯稱都是張滔在處理華豐公司的股價相關事宜,張滔向她借錢買賣股票,但不會告訴她買賣細節,所以她並不清楚。
然而,公司梁姓女特助證稱,蘇女有向她及多名友人借帳戶買賣股票,且都是蘇女和張男負責下單,她只是處理股款交割,帳戶內買賣股票的資金也都是蘇女自有。
其餘用來買賣華豐股票的帳戶持有人也分別證稱,是蘇女向他們借用帳戶,且還有談妥代墊股款的條件、日息金額等項目。
華豐前總經理、人稱「房市大亨」的「勇哥」黃義勇則證稱,他過去在看守所認識張滔,張、蘇後來委請他和妻子郭枝芬以每股5.2元認購華豐的私募股票2萬5000張,並同意由他和妻子分別擔任華豐的總經理與執行董事,且蘇女曾向他借款1億多元,用來購買華豐股票,事後才知蘇女無法還錢,而蘇女在2013年4月間有向他提過,蘇女和張男在逢低買進華豐股票,炒高股價後再賣出套利,還宣稱投資華豐股票,在同年6月後至少可以獲利1倍。
郭枝芬也證稱,蘇女和張男也曾向她借款1億3000萬元,用來買華豐股票,而蘇女確實負責華豐橡膠的經營,張滔擔任華豐顧問,也是實際掌控華豐之人,主要工作就是找金主投資華豐與炒股套利。
檢方因此不採信蘇女辯詞,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蘇女,張男因未到案而發布通緝中
另外,蘇女和梁女、何男另遭控涉嫌炒作力瑋實業(5398)、合麒工業(8937)、華韡店(5481)等上市櫃公司,則因罪證不足,此部份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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