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北市長敗給柯文哲的名醫竟是狼 襲胸女病患判刑定讞

出版時間 2020/02/21

曾在2014年與柯文哲、連勝文競選台北市長的耳鼻喉科名醫李宏信,2016年替一位做完鼻炎手術的女大學生換藥,竟強摟對方親吻嘴角又摸乳,李男挨告到案一概否認,辯稱頂多構成性騷擾且女方已撤告。一審判李無罪,二審認為女方想擺脫訟累而同意和解,但李男本案所犯對受照護人利用機會猥褻罪不能撤告,加上事證明確,改判李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李的上訴,全案定讞。

李宏信(80歲)擁有日本東京醫科大學醫學博士學位,主治過敏性鼻炎等症狀,專長為鼻過敏神經截除術,號稱台灣「鼻過敏權威」,曾任職台北仁愛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安醫院等醫院主治、主任醫師,本案發生於他在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駐診期間。

判決指出,被害女大生(20多歲)2016年間因肥厚性鼻炎,到中山醫院給李宏信治療,想在出國留學前解決困擾多年的毛病,同年8月9日,她入院由李男開刀後住院,同月15日上午6時許,女大生被院內勤務員叫醒更衣,宣稱李男要在診間替她清創換藥。

女大生記得明明已跟李男約好回診時間、卻突然一大早安排換藥,心裡直嘀咕,不過仍跟著勤務員到門診區等候,當時院內還沒開始看診,連護理師都還沒上班,勤務員見女大生身穿病袍單薄,要她先進診間免得著涼。

女大生感謝勤務員好意,走進診間獨自面向打開的門口坐著,沒幾分鐘,李男大踏步走進診間關好門,神情愉悅走向女方張開雙臂環抱,直接就親了女方左嘴角1下,接著直視女方說「妳今天好漂亮」、「我可以親妳嗎」等語。

女大生驚嚇萬分,加上李男沒戴口罩與手套,僅頭上戴著很像頭套的帽子,說話時與她的距離幾乎是鼻尖貼著鼻尖,女大生連忙後退,但李男不肯鬆開雙臂,女大生按捺想揍李男的衝動繼續後退,不料李男左手順勢滑過女大生右背與腋下,停在她右側酥胸上。

女大生呆了一瞬間,回神擔心若當場翻臉,李男拒絕為她治療該怎麼辦,或治療時故意對她加害又該如何防範,她想起先前每次清創換藥都要痛上1個禮拜,心裡就害怕,於是強作鎮定,雙手護胸讓李男換完藥,李也裝成沒事,用酒精擦拭剛剛強吻女大生的嘴角處。

女大生回病房立刻傳訊息給4位親友及同學求助,當天上午11時許趕辦出院手續時,難忍激動情緒,在櫃臺哭倒,隨即報案提告。同學證稱女大生常做瑜珈很健康,事後暴瘦不安的模樣令人心疼。親友也說女大生向來機靈獨立,但事發後常心情低落哭泣,頻說「好噁心」,而且「以前洗澡很快,現在洗很久」。

李男到案一概否認,還指女大生在2018年自認雙方誤會一場、已遞狀同意和解撤告。一審判決林男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指李男無法解釋為何突然一大早安排換藥,卻沒依規定由護理人員或第3人在場陪同,李男推稱女大生回病房3個多小時才求助、不合常理,二審認為這與個人應變能力有關,不代表女方故意嫁禍栽贓。

更重要的是,二審指女大生事後就醫,確實出現嚴重的創傷壓力症狀,她雖具狀宣稱跟李男的誤會冰釋、撤告不再追究,但顯然是想趕快擺脫訟累,所以答應息事寧人,可是經過調查,相關旁證都與女大生指控李男的情節相符。

李男主張,本案若認定他對女大生有不妥舉動,頂多構成性騷擾罪嫌,因女方已撤告,請求判決公訴不受理。二審指女方描述的過程顯示,李男所犯為非告訴乃論、最重可判刑3年的對受照護人利用機會猥褻罪,不能撤告,且李一再卸責、沒有悔意,雖已和解,仍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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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40
更新時間:14:41(新增動新聞)

李宏信出庭時,刻意壓低帽沿遮臉。資料照片
李宏信曾參選台北市長。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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