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遊民薪資證辦信用卡 盜刷集團年撈5百萬

出版時間 2020/02/19

有偽造文書等多項前科的譚姓(70歲)男子,自2018年起找來台北車站、萬華區公園一帶遊民,把他們帶到聯徵中心進行個人信用狀況,偽造個人薪資證明冒辦信用卡,再帶到銀樓、機行車盜刷消費詐貸,短短1年間有4家銀行受害,被騙超過5百萬元,警方獲報逮捕7名詐貸成員。

警方調查,以譚嫌為主的詐貸集團,找來謝姓等3名集團幹部招攬銀行信用仍佳的遊民,再由蔡姓嫌犯偽造薪資證明文件詐貸,警方12日在新北市、台北市另逮捕配合盜刷的楊姓銀樓負責人、陳姓機車行老闆,查獲贓證物包括筆記型電腦、刷卡機、銀行存簿、帳本、行動電話、現金70800元、身分證、台胞證、健保卡、聯徵中心資料、申請資料一批,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送辦。

刑事局去年接獲多家銀行報案,指稱芝光貿易公司疑虛設公司行號,吸收人頭後偽造所得稅扣繳憑單財力證明,再利用遊民人頭以在芝光公司任職的偽造扣繳憑單等資料,向銀行申請信用卡並刷卡消費,造成多家銀行損失500萬元,該集團除盜辦信用卡外,另還會帶人頭申辦人頭電話卡、護照,前往大陸、香港申辦銀行人頭帳戶之用、辦理逃漏稅金、銀行帳戶、車貸、詐領健保等。

警方清查後發現,該集團由譚嫌等人指揮馬嫌等人,專門吸收台北車站、萬華公園一帶街友、遊民,先帶人頭至聯徵中心查詢信用狀況後,將人頭個資交給集團上手,偽造在芝光等公司任職的所得稅扣繳憑單等相關申請信用卡資料,再申辦各家銀行信用卡後,持卡至北市萬華區一帶商家盜刷(單筆刷卡金額由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盜刷完畢後拒繳信用卡費。

警方傳喚楊姓銀樓負責人到案說明,楊嫌稱當時配合譚嫌刷卡,她可得4800元,另人頭可得9千元、銀行手續費1200元、其他由詐貸集團成員拿走,她只配合盜刷一筆總金額約6萬元;另陳姓機車行老闆疑以線上盜刷買空賣空方式,盜刷每筆金額在5千到7萬元間的假交大買賣,盜刷總金額超過2百萬元。(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5:57
更新時間17:36
 

警方逮捕譚嫌(中)。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譚嫌等詐貸集團。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刷卡機。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詐貸申請資料。劉文淵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