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職鐵路勇警父忍痛聽庭 批兇嫌「假裝有病的人渣」應判死

出版時間 2020/02/13
勇警李承翰的老父親,今忍著悲痛到法庭聆聽庭訊。徐彩媚攝
勇警李承翰的老父親,今忍著悲痛到法庭聆聽庭訊。徐彩媚攝

發生於去年7月3日的鐵路警察李承翰(24歲)遭鄭姓(54歲)乘客殺害案,今天第四次開庭,鄭嫌再度堅稱是:「中邪才殺人」,今天檢方針對一些細節,詳問鄭嫌,他回答的條理分明。被害警李承瀚的父親,忍痛到場聽庭,李母則因每次聽庭都哭泣和失眠很多天不敢聽庭。李父認為,鄭嫌至今未悔過,且帶刀上火車,明顯預謀殺人,為免其他人再受害,希望法官伸張正義判鄭嫌死刑。

殺警案今天上午9點40分四度開庭進行交叉辯論,由檢察官先訊問鄭嫌。而受害者李承翰的父親由法扶律師陪同,一早即到場聆聽辯論。檢察官花了2個多小時,詳細訊問鄭嫌;因鄭嫌有些拖拉時間,庭長還一度要求有近視800多度加上老花眼的鄭嫌,下次開庭要戴眼鏡,以免一直說看不清楚筆錄,拖延時間。

期間李父聽到鄭嫌辯稱自已無辜,是中邪才殺人,原本有些陀背低頭聆聽的李父,撐起頭來,狠狠的瞪鄭嫌一眼,對於鄭嫌至今未曾表示殺人是不對的,也未曾對李家表示道歉,李父甚是不滿。中午休息時,他不願接受媒體訪問,不過低聲地跟對《蘋果新聞網》說,像鄭嫌這種「假裝有病的人渣」應該判死刑。  
 
檢察官劉達鴻問兇嫌,發生事件之前,知不知道自已有妄想症之類的病?鄭答:「不太知道。不過檢方提出,兇嫌在檢方筆錄時,明確的回答檢方說:「台南奇美醫院身心科醫師有說,我有被害妄想症」。對此,兇嫌顧左右而言他,再三強調:「自已是中邪才殺人」。
 
檢方詳問,去年7月3日案發當天,從早上鄭嫌跑去台南安南派出所報案,指廠商友人欠債要還他,還說「有人要害我」。之後鄭嫌去吃午餐又到市議員謝龍介等兩個議服務處陳情,下午又到另一個派出所報案,警方要他有具體事實再報案。
 
檢察官和鄭嫌一問一答,都很順暢,包括鄭嫌花多少錢吃飯,花多少錢買兩把刀等,甚至檢察官問鄭嫌,防身可買棍子為何買刀?鄭答:「棍子拿在手上太明顯」;檢方再問:「買刀為何不拿在手上,讓要害你的人,不敢近身?」。鄭嫌理直氣壯的說:「刀子拿在手上就會被抓了,當然要藏起來」,顯示鄭嫌思緒很清晰。
 
不過,問到搭火車時,鄭嫌思緒突然變的紊亂,他說:「我很善良,卻一直被監控跟蹤,又很倒楣被欠錢,想要搭火車去台北開記者會要求國賠」。檢方問他為何不直接找欠錢的廠商,他開始答非所問回說「搭火車是為了要脫離掌控」。 
 
檢方問鄭嫌,知道沒買票搭火車是違法嗎?鄭嫌說:「可以補票啊」。接著鄭嫌形容,「列車長拿我的圖片比對,我被嚇到了,感覺像到查通緝犯」、「覺得他們太厲害了,要我到嘉義站下車要弄死我」。鄭嫌被問到搭火車到殺警時,情緒有些激動,而且描述過程和檢方筆錄不符。因此,檢方請求法院播放當時在車有民眾錄的影片。
         
下午,院方傳喚證人出庭,包括鄭嫌的女兒和鄭嫌口口聲聲說欠他錢的廠商出庭。鄭嫌家人表示,鄭嫌約7年開始就醫,直到約2年前自行停止就醫。廠商也覺得很無辜,認為鄭嫌病了。(徐彩媚/嘉義報導) 
 

殺害鐵路警察案,今天第四度開庭,兇嫌仍無悔意,堅稱是中邪才殺人。徐彩媚攝
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為維護乘客安全,犧牲自已。取自李承翰臉書
鄭嫌(中)當時在車廂內咆哮。資料照
李承翰撐到最後一刻倒下。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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