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均與名模前妻洪曉蕾曾經共同居住的愛巢「禾康世家」,因屋主久大國際文具公司欠款遭法拍,王世均以有租賃權不肯搬走,最後鬧上法院,法官判決王世均應返還房子給現在的屋主中華置地。但這個豪宅糾紛還有案外案,當初久大向中華置地的關係企業中華資融借款,以豪宅做抵押,還出具了一份切結書,註明當時該屋沒有任何租賃關係,但事後王世均卻提出租賃契約,做為不願搬離的主張,中華資融因此認為該租賃契約是偽造的,對久大公司負責人王世均的母親、王世均及他的哥哥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將3人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已改名為王世騰的王世均,位於北市仁愛路三段的「禾康世家」豪宅,約有140坪,於2007年間買入、登記在洪宜卉(洪曉蕾)名下。2011年間王世均將房子賣給媒體圈的一個朋友,同時與該名朋友簽租賃契約,讓他們繼續租在豪宅裡,2013年間,久大公司將豪宅買回,而久大的負責人為王世均的母親陳姓婦人,久大買回後,2013年6月1日王世鈞與哥哥與久大簽訂租賃契約,繼續承租該棟豪宅,租期自2013年7月1日開始生效至2023年6月30日為止,共計10年。
但久大公司在2013年6月底,以這個豪宅做抵押,向中華賓士旗下公司中華資融公司借款,久大負責人陳婦還出具了一份切結書,說明這個房子目前沒有任何的租賃關係。事後,久大因為欠債,這棟豪宅被法拍,由中華賓士旗下中華置地公司拍下,但王世均以久大的租賃契約為由,表示自己與之前的房屋所有權人久大公司簽訂租賃契約關係,租期尚未終止,堅不搬走,中華資融事後對久大負責人王世鈞老母、王世鈞及王的哥哥3人提告,指控3人製作不實的租賃契約,涉犯偽造文書罪。
王世均3人到案否認有涉嫌偽造租賃契約,也辯稱,當時他們確實與久大公司成立租賃關係,且將戶籍簽入房屋並實際居住使用,也都有繳交租金,數年前告訴人中華資融公司就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去他的租賃權,雖然北院事務官裁准,但經他聲明異議後,再經北院裁定廢止,經歷審法院裁定維持,更確信他與久大的租約關係並沒有問題。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王世均自結婚後就一直長期居住在那裡,事後由他母親買下房子後,王世均再向母親租住,並未不符常情,況且親人之間的租賃有關金錢的給付本來就比較複雜,雖然王世均並未提出很有規律性的租金給付的證明,但也不能據此認定他完全沒有繳交租金,再者王世均與哥哥與久大簽訂租賃契約時,全都是以自己的名義簽約,並且冒用他人的名義,這也與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不合,因此認為事證不足,將3人均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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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9:58
更新時間: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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