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性侵按摩女。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蔡姓工人去年5月電召一名按摩女到旅館幫他按摩,卻騙對方吃下摻入FM2的優格,等按摩女昏睡後性侵並搶走3000元現金。新北地院今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蔡男有期徒刑10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25日凌晨蔡男(45歲)透過網路論壇聯繫一名按摩女,相約新莊區一家汽車旅館幫他按摩,卻事先在優格內摻入第三級毒品FM2,等按摩女上門後,他先付了按摩費3000元,再騙對方吃下摻有FM2的優格。
按摩女不疑有他,吃了優格後因藥效發作而昏睡,蔡男見狀立刻翻找按摩女的皮包,拿走稍早支付的3000元再性侵對方,然後落跑。按摩女昏睡多時,甦醒發覺身體不適且財物遭劫,連忙聯繫旅館人員幫她報案並送醫,隔天警方循線逮獲蔡男。
蔡男落網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不滿對方向他謊報年齡才拿走3000元。
合議庭認為,如果蔡男覺得按摩女謊報年齡,大可取消交易或直接離開,卻強取財物再性侵對方,可見根本是蔡男無法拘束自己的慾望,而放縱自己侵害他人一逞色慾,辯詞不足採信。
合議庭也批蔡男對按摩女的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造成對方的心中陰影恐難以抹滅,危害部輕,但審酌他坦承犯行、表示悔意,且已和按摩女達成和解獲原諒,因此判他有期徒刑10年2月,可上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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