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偷拍裸照風波 鮪魚沒再議辜莞允確定脫身

出版時間 2020/02/06

宅男女神辜莞允(Nono)被女藝人徐瑋吟(鮪魚)指控,去年3月份在帛琉出外景時,趁她洗完澡,偷拍至少7張裸體照片,甚至傳給男友許碇將欣賞,鮪魚因此控告Nono涉嫌妨害風化及妨害秘密,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鮪魚雖然堅稱被Nono偷拍裸照,卻沒有任何照片或證人可以證明確有其事,因此將Nono不起訴。由於鮪魚沒有再議,全案上月底已確定,紛擾近1年的女星閨密偷拍風波終於落幕。

鮪魚在去年底接到不起訴處分書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怎麼會這樣的感覺?」但還是「尊重判決」,至於要不要再議?她表示,要看公司要如何處理,她還說,在這個事件後,看到新聞說Nono過得很辛苦,她很心疼,因為之前2人真的很要好。

至於Nono則是在今年1月19日在臉書發表千字文還原事件始末,並表示在去年12月收到不起訴書,代表這8個月的劇情已經告一段落了,嘆「好漫長的一年」,她還暗酸對方是有新聞媒體的經紀公司,「幾個月以來沒有報導偏向我,反之時不時就受訪放話」,她不平表示「 到了最後還說心疼我,我真的謝謝關愛,請她高抬貴手讓我回歸平靜」。

此偷拍風波發生在去年3月18、19日,鮪魚指控,她和Nono前往帛琉錄影時,入住PALASIA HOTEL PALAU飯店421號房,Nono趁2人共處一室時,在未經她同意下,利用iPad內建的照相機拍攝她身體裸露的隱私部位,然後用LINE傳給她的男朋友許碇將,21日晚上8點多,她在Nono的iPad發現自己的裸照,返回台灣後又在Nono的男友筆記型電腦內發現這些照片,認為2人共犯妨害秘密及妨害風化的罪嫌。

鮪魚指稱在Nono的iPad平板電腦裡發現的照片共有4張,第1張是她穿著衣服趴在床上、第2張是背面全裸正在換衣服,第3張是圍著浴巾在吃東西,第4張則是正面全裸但用塗鴉筆將隱私處塗掉。另外還有3張裸體照片,則是在iPad的垃圾桶發現。

對於指控,Nono與男友都全盤否認,Nono辯稱,她在帛琉拍攝許多照片,都會傳送給男朋友欣賞,當時因為男友問她住在那裡、跟誰住,她就隨手在房裡拍下自拍照傳給男友,其中有2張自拍照有拍到鮪魚,但她的衣著完整,最後因為鮪魚看到照片不高興,她立即將照片刪除,當時還因為拍照糾紛,請另名藝人小鐘居中協調,雙方還在帛琉和解並簽訂保密協定書,但可能鮪魚不滿意,所以堅持提告。

許碇將則說,當時女友寄了2、30張照片給她,內容都是自拍照及工作照,其中有2張有鮪魚的照片,那是因為他詢問女友在帛琉住那間飯店,與誰住在一起,所以女友傳了自拍照給他,而那2張照片燈光昏暗,看得出是鮪魚,但衣著完整,當時因為女友與鮪魚已完成和解,所以他就將LINE的對話紀錄刪除。

為了釐清Nono有沒有偷拍鮪魚裸照,若有偷拍,到底拍到什麼,檢察官傳了鮪魚的葉姓經紀人到庭作證,他表示,Nono有承認拍照,但他不記得是有拍照或是有拍裸照,他本人也沒有看過影像內容,小鐘則在警詢時證述,在協調期間,Nono有坦承拍攝鮪魚的裸照,但說是自己不小心拍攝,不過鮪魚有說從照片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不小心拍到的,至於Nono有沒有將裸照傳給別人,他不清楚,他也沒有看過裸照。

檢察官認為,就算有鮪魚所說的裸照,但依照她所形容的內容來看,她的身體隱私部位已經有所隱蔽並沒有完全暴露,且照片也沒有任何性交或猥褻的動作,也沒有刻意裸露性器官,且Nono僅將照片僅傳給男友,並無其他人得共見共聞,顯然與《刑法》散布猥褻物的構成要件不符。

另外,全案並沒有任何一張裸照可供檢視,除了鮪魚以外,也沒有任何人見過裸照,「裸體照片」的內容究竟如何,是否確有裸露身體隱私部位,或是彎腰、更衣等姿勢,或是在沐浴前後以浴巾裹身的居家照片,完全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認定,且鮪魚也是在Nono的平版電腦垃圾桶裡發現裸照,足以認定被告是一時興起拍攝,事後認為不妥而刪除,難以認定主觀上有不法犯意,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精彩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10:06

Nono IG
藝人Nono辜莞允(左)和鮪魚徐瑋吟(右)曾是好友,因裸照案翻臉。翻攝IG
 Nono IG
宅男女神Nono辜莞允被好友告偷拍,獲檢方不起訴確定。翻攝辜莞允IG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