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分局賴姓偵查佐,涉嫌向詐騙集團索賄,一審被判5年徒刑。蔡進男攝
新北市瑞芳分局前偵查佐賴柏瑞,涉嫌向詐騙團索購35萬元,換取同意不續追上游共犯,遭基隆地檢署諭令20萬元交保,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全案近日審結,基隆地院一審判處賴警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萬6仟多元沒收。。
檢警調查,賴柏瑞原任新北市瑞芳分局偵查佐,2017年偵辦林姓等5名共犯詐欺案件,明知其中周姓及林姓男子,曾涉毒品及詐欺案件,竟於去年(2019)4月間向周男以借款為由,索取20萬元,周男因沒錢便轉介林男,當時,賴警便告知林男,正在偵辦另名胡姓同夥涉詐欺案件,且已經查到邵女及劉男共犯了,林男便要求賴警不要繼續追上游,並籌了20萬元給賴警。
賴警食髓知味約一個多星期後,又以某小隊長要借錢為由,再向林男索取15萬元得逞;賴警後來在偵辨案件時,故意放水,並未對涉嫌的邵女及劉男再製作該詐欺案的調查筆錄,基隆地檢署接獲密報展調查,賴警發現東窗事發,趕緊還款35萬元由林父代為收取。
檢警偵辦,賴警坦承偵辦一起毒品案時,認識周男,經周轉介認識林嫌,而去年4、5間向林男借款的理由,也都是胡謅的,並表示林男有要求他不要再繼續追查邵女涉案等情事。
檢方認為賴警索賄罪行已經完成,雖然事後有全數退還,但並不影響其收賄行為,賴警及林男罪證明確,提起公訴,惟林男自白行賄,檢方向法院聲請減刑。
法院調查,賴警分2次接續收受不正利益,犯後未見反省悔改,考量其目前做水電粗工,僅約4萬元,要撫養雙親及幼子,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