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刺復健害勃起障礙? 男索賠50萬遭法官打臉

出版時間 2020/02/01
曹男認為他出現勃起障礙,復健科診所須負責。示意圖
曹男認為他出現勃起障礙,復健科診所須負責。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曹姓男子2016年因腰椎骨刺到永和區一家復健科診所接受微波治療,事後他提告指稱某次復健時,胡姓女治療師將微波開太強,導致他出現手腳麻木及勃起障礙等症狀,請求診所及胡女連帶賠償50萬多元。但新北地院認為曹男無法舉證微波開太強與勃起障礙之間的因果關係,且曹男早在2013年就曾被診斷出泌尿系統障礙,因此判決曹男求償敗訴。可上訴。
 
曹男提告主張,他因為患有腰椎骨刺,治療多時都沒改善,直到2016年底到永和區一家復健科診所以微波治療後,才開始不會感到腰痛。但在2017年8月間某次治療時,胡姓女治療師將微波開太強,導致他出現頭暈、手腳麻木、站不穩與腰痛等症狀,2天後他到醫院檢查並吃止痛藥改善。
 
後來他再到永和家這家復健科診所回診,當時院長還在他的病歷註明微波要「開最小」,之後陸續都以微波50度治療,到2018年4月間,腰痛仍無法改善,他只得到其他復健科就診並吃止痛消炎藥治療,也因為長期吃止痛消炎藥,導致他勃起有障礙。他認為事因起於胡女當初將微波開太強,違反醫療常規導致他受到生理、心理損害,因此請求胡女和診所連帶賠償就診費600元、精神損害賠償50萬元。
 
胡女與診所則辯稱,診所使用微波治療儀時都固定控制在50瓦特以下,從來沒有「開太強」的情況,且治療前有告知曹男若有任何不適都可以反應,而曹男提出身體不適的時候,胡女就有向下調整微波劑量,並建議曹男若仍不適,最好中斷微波治療,已善盡管理人注意義務。再者,微波治療不會導致頭暈、手腳麻木、站不穩或腰痛等情況,曹男主張產生這些症狀,不符科學常理,何況曹男從2017年8月他指述的症狀後,仍持續在診所治療達8個月。
 
法官認為,曹男針對胡女是否把微波治療儀開太強、是否因此導致頭暈等多項症狀及勃起障礙是否和微波治療有因果關係等,都無法舉證,且若真的在2017年8月間因為微波開太強而受到傷害,應該沒理由後續又在該診所接受超過半年復健。
 
再者,曹男的診斷證明書記載,早在2013年就曾被診斷出有「慢性前列腺炎」,可見在診所接受復健治療之前,就已經有泌尿系統的障礙,難認胡女操作微波和他的勃起障礙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求償沒有理由,駁回告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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