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弊案纏訟10年 北市府貪官判囚15年終發監

出版時間 2020/01/31
吳錦堂(第一排、左一)和林君豪(後排、綠衣)今到北檢執行科入監服刑。吳珮如攝
吳錦堂(第一排、左一)和林君豪(後排、綠衣)今到北檢執行科入監服刑。吳珮如攝

台北市府2009年曾爆發瀝青弊案,工務局前維護科長吳錦堂和北市府新工處第三分隊前副隊長林君豪,因向廠商收賄,依貪污罪遭判刑定讞,吳向廠商收賄42萬元,遭重判15年6月、褫奪公權4月,林則收賄10萬元,遭判刑8年,全案從2009年起訴至去年才判決定讞。今吳錦堂和林君豪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至台北監獄執行,同時也配合防疫政策,戴上口罩入監。
 
判決指出,吳錦堂2005年間向廠商佳陽營造收紅包,要求以鋪瀝青每平方公尺要給紅包5元,廠商原本當面給吳紅包2萬4千元,吳竟嫌少退還,又向其他人抱怨廠商不上道,廠商才又改給吳8萬元,而吳前後總共向多個廠商共收了42萬元賄款。
 
而林君豪更貪心,要求瀝青廠商提供每平方公尺10元的賄款,甚至還說「過年需要用一些錢」,直接向廠商索賄,若有廠商不從,林男還嗆聲「你們公司證資料不齊全、相片照的不好、所附文件不符」、「快過年了,最近很哈」,最後共收賄10萬元。
 
雖然吳否認犯案,林則承認部分犯行,但法官根據廠商證詞等證據,認定兩人貪污收賄,犯後態度不佳,因此重判吳1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判林8年徒刑。(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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