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均家遭法拍 過戶1年拒搬遷挨告占屋

出版時間 2020/01/29

名模洪曉蕾和前夫王世均這對無緣的驚世夫妻,婚變後各自發展,男主角王世均因財務問題屢受關注,2人過去所住愛巢「禾康世家」,因屋主久大國際文具公司欠款遭法拍,已由中華置地拍下。中華置地提告主張,該豪宅2018年9月就過戶,王世均卻主張有租賃權不搬走,請求王返還房屋。台北地院認為,王的「租賃契約」承租時間逾5年,且未經公證,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定」,判決王世均應返還房子。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蘋果新聞網》打電話到中華置地,公司人員僅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交由法院公正判決,目前在忙,不便多說。王世均(已改名王世騰)的律師則說,王世均會上訴,至於王是否還住在「禾康世家」,他不清楚。記者詢問,會上訴應代表王還沒返還房屋,律師則說,要和當事人確認後回覆,截至截稿前未接獲回覆。
 
《蘋果新聞網》實際走訪位於仁愛路三段的「禾康世家」,該大樓警衛表示,之前的警衛已於上個月退休,他剛到職不久,不清楚王世均和他哥哥是不是住這裡,但該大樓六、七樓確實是法拍屋,該戶約有6人住在該處,有年約30多歲,也有年約70多歲的長者。
 
王世均當年和洪曉蕾上演10年如8點檔的「驚世夫妻」戲碼讓人印象深刻;洪曉蕾2006年以凱渥當家名模之姿,帶球嫁給時任東森得意購營運長王世均,豈料婚後3個月,洪曉蕾被爆遭家暴,之後王世均鬧出酒醉傷人、事業被控欠薪、2.4億元的仁愛路豪宅遭法拍、外遇及私生女醜聞,2人終究在2016年7月29日簽字離婚。

而在2015年7月,王世均和名模洪曉蕾尚在婚姻關係中,就傳出2人住的仁愛路三段豪宅「禾康世家」,以底價2.47億元法拍,該案債務人為久大國際文具,債權人中華資融以債權逾期未清償為由,聲請拍賣抵押物獲准。法拍公告載明,建物由王世均與家人居住,當時久大國際文具負責人尚登記為王世均母親陳月紅。

法院審理過程,王曾具狀稱自己向久大國際公司租用房屋,但他未提出租賃契約,而他哥哥王親廣到庭則稱,自己從2015年起偶而會住在那裡,以貼補水電費作為租金,法院一度除去王世均的租賃權,後續王世均和中華資融相繼多次提起異議、抗告。

最後,法院在強制執行階段,針對王世均提出擁有租賃權部分,審酌王世均在2009年4、5月就已將戶籍遷入「禾康世家」住所,當時王世均的子女和前配偶戶籍也都登記在該處所,且該大樓管理員也說王世均住在那裡,裁定王世均在抵押權設定前承租該房屋,也就是說,王世均在法拍過程免搬。

中華置地另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該公司購買久大遭法拍的「禾康世家」房產,2018年繳足價金並完成所有權移轉,但王世均及其兄長王親廣至今仍占屋,和他們無租賃關係,也未支付使用對價。王還說自己和久大有租約在先,但久大曾提出無租賃切結書,且王所稱的租賃契約不僅長達10年,還未經公證,他們認為王占屋行為依法無據,因此請求王返還房屋。
 
但王世均仍主張,他早就承租該房屋,不僅早已將戶籍遷入該房屋,也實際居住使用,在久大公司取得該不動產後,他和哥哥又一起與久大簽訂租賃契約,並強調,他在房子遭法拍過程就已向法院陳報租賃關係存在。
 
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所謂「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是根據《民法》425條規定,「按出租人於租賃交付後,承租人佔有中,縱將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任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的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5年或未訂期限者,不適用之。」

而王世均以租賃契約影本主張他有房屋租賃權,且該租賃契約書記載期間為201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是期限逾5年的租賃契約,王世均也未舉證該租賃契約有經過公證,法院無從認定王世均的租賃權存在,因此判決王世均應騰空房屋,並遷讓返還給中華置地。(梁雅雯/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1:42
更新時間:16:08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購買不點交法拍屋遇拒搬常見情況 律師這樣說

王世均。資料畫面
位於仁愛路三段的「禾康世家」。梁雅雯攝
位於仁愛路三段的「禾康世家」。梁雅雯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