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精品愛馬仕於2018年2月間,質疑月薪逾16萬元的台灣區業務行政經理張微曦以1折員購愛馬仕商品,再稱商品瑕疵辦理全額退款,另指使其他員工拿假發票幫張女的外國友人退稅等,認為張女違反誠信原則,將她解僱。張女不服,提告請求復職,台北地院認為張女與愛馬仕之間的退稅及退貨行為,都是買賣關係,而非勞僱關係,不構成雙方約定的解僱事由,日前判愛馬仕解僱不合法,應讓張女復職。
對於判決結果,張微曦律師的陳祈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待收到判決後再和當事人討論是否回覆。愛馬仕公司公關手機關機,《蘋果新聞網》致電愛馬仕公司,總機回覆會請專人回電,但截至截稿前,尚未接獲回應。
愛馬仕解僱張女的原因,包括張女指使韓姓員工持他人發票及外籍護照在愛馬仕專賣店幫張女的外國友人退稅,另以1折員工價購買愛馬仕商品,後因商品瑕疵無法維修,張女竟以原價13萬5700元退貨,還將其中3萬6800元變更成禮券,此外,張女還以經理職權購買應優先提供顧客的限量商品等。
台北地院開庭時,愛馬仕台灣區董事總經理程家鳳請法官給她3分鐘表達意見,細數公司發現張女多項「違法」事蹟,宣稱愛馬仕在台近30年,若因張女違規退稅,導致愛馬仕被認為詐騙國稅局,公司有可能遭停牌(公司行號獨自辦理退稅資格),並怒批張微曦:「她自己詐財,竟然還想回來工作!」
但法官認為,愛馬仕無法證明張微曦指使下屬違規退稅,且根據愛馬仕工作手冊規定,退稅並非行政經理業務或督導範圍,退稅也不屬於勞僱關係行為,而是買賣關係行為,因此就算張女退稅不合規定,也與她利用職權購買限量商品一樣,都與勞僱關係無關。
至於愛馬仕指控張女2015年違規退換皮包及發票,詐取百貨公司周年慶禮券等,縱然屬實,也未列在愛馬仕2018年2月8日向張女表示終止契約的事由,因此認定愛馬仕解僱張女不合法,判決雙方僱傭關係仍存在。可上訴。(梁雅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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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8:52
更新時間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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