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新北1間科技公司的李小姐(42歲),多年來忍受公司老闆言語或肢體性騷擾,她為了保全工作,只能隱忍不發,長期下來卻讓她失眠、精神崩潰,甚至得去看心理醫生治療。最終,李小姐忍無可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舉發老闆的惡行,也不希望再有其他受害者出現。
發生老闆性騷擾員工的科技公司成立於2000年,以生產電腦連接線、螢幕影音連接線、機械設備連接線、網路通訊連接線等產品為主,在東莞、坤山設有廠房及辦事處。
「我被你折磨到沒辦法睡覺、吃不下飯,精神都快崩潰。」2011年起,李小姐受聘位於汐止的科技公司擔任作業員,「因廠房溫度很高,難免會穿得比較『輕薄』,不料竟引起老闆的覬覦。」她聲淚俱下向《蘋果新聞網》控訴老闆屢屢以不當言行對她性騷擾。
李小姐指稱,老闆接連傳訊「你可以穿得更露我想看」、「妳很漂亮你知道嗎」、「你又不跟我約會」,甚至還傳送清涼影片,可是為保工作,僅能回覆他「你要找女人,不要找公司的女人,請你不要害自己,也不要害別人,請保持距離!」
「老闆不但不理會,反而得寸進尺,每每我遞東西給他,他卻趁機摸我的手。」因不想撕破臉,李小姐只能出言制止,「你這樣我很不舒服」。心軟的她甚至還幫找老闆找藉口,心想「是不是他沒看我,所以不小心摸到我的手?」
最誇張的是,「有次我站在桌旁,明明旁邊空間很寬敞,老闆卻用肚子以下的部位,碰觸我的身體。」講到傷心處,李小姐放聲大哭,「我明確感覺到,他用肚子以下的部位,磨蹭我的身體,那樣的空間,不可能接觸到我的身體,我真的非常不舒服!」
「長期以來,我被他折磨到精神崩潰,我沒辦法面對家人,還得去看心理醫生。」李小姐哽咽的說,為了不再有其他受害人,決定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揭發老闆的惡行。「我已經承受不了,每天還要進公司上班,他造成我心裡很大的陰影,我不知該如何面對他?」
當老闆得知李小姐至勞工局申訴後,竟開始在工作上刁難她。「他要我自動離職,不願付出資遣費」,李小姐說:「站出來需要很大的勇氣,我希望能平安離開公司,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講完後,李小姐再次暴哭。
《蘋果》記者多次致電去該公司,可是當事人始終避不接電話,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獲得回應。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當初有接獲相關陳情並介入了解,經雙方協調後,已於去年12月10日調解成立,公司同意發放非自願離職證明及資遣費李小姐。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部倡議組總督導郭育吟指出,職場上不免有長官喜歡開開玩笑、說說黃色笑話,若無人制止,即是玩笑話,因此建議在場的人只要覺得不舒服,一定要說出來自己的感受。遇到職場性騷擾時,若行為人不是老闆,可先向公司內部申訴,啟動性平調查,查證屬實,即可處罰;若行為人是公司老闆,則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部等主管機關申訴,必要時得採取法律途徑。
郭育吟強調,民眾遇到職場性騷擾工常不敢說,大家認為無傷大雅,可是這樣的情況會一再複製及再現,最好的方式就是要勇敢說出感受及制止對方不當的言行。
針對李小姐的陳述,簡翊玹律師表示,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突發中心高鈞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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