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這13名男女團團圍住,最後全數帶回警局。翻攝畫面
今天(23日)凌晨零時許,位在基隆市基金一路某連鎖食品店旁發生聚眾鬥毆案件,1名林姓少年在排隊買消夜時,隨口罵了另1名張姓男子「小屁孩」張姓男子一氣之下,用電話召來9名男女,準備在店外毆打林姓少年。正當張姓男子用手毆打林姓少年頭部時,遭轄區分局的偵查隊長撞見,偵查隊長隨即喝斥並表明身分,將雙方一併帶回警局,經過訊問後,將張姓男子為首共10名男女,依《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偵辦,這也是基隆地區首次以該法移送偵辦。
據悉,林姓少年等3人前往連鎖店購買消夜,林姓少年罵了張姓男子,惹來張姓男怨恨,竟叫來男女友人,在店外埋伏要毆打林姓少年,此舉,剛好被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偵查隊長黃柏銘發現,正當張姓男子出手毆打林姓男子時,黃姓警官大聲喝斥「你們在幹什麼。」接著表明警方身分,全部13名男女乖乖蹲下,黃姓警官隨即請警力支援,將這13名男女全部帶回警局。經過偵訊後,雖然林姓少年未提出傷害告訴,但是《刑法》150條是屬於公訴罪,警方仍依法送辦。
據了解,《刑法》150條於本月17日修正公布後,這是首次在基隆送辦的案件,法條明確指出民眾聚眾於公眾場所滋事挑戰公權力,人數達3人以上,警方可以絕對嚴正執法。(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基隆警局第四分局依刑法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將10名男女移送偵辦。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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