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前局長楊國強被控掏空大有公司,獲判無罪確定。資料照片
國安局前局長楊國強被控2009至2010年擔任欣欣客運董事長期間,假借擔任大有巴士顧問,與大有前董座林文彬共同掏空大有公司資產,違法核銷手錶等私人花費共45萬元。一審楊國強坦承不實核銷私人花費,被依《商業會計法》輕判3月徒刑,緩刑2年,林文彬夫婦則各被判刑1年及4月,可易科罰金定讞。事後楊國強翻供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檢方舉證不足,逆轉改判楊國強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楊國強無罪確定。
一審判決指出,林文彬明知楊國強未獲聘為大有的顧問,卻從2009年10月到2010年6月間,向楊國強收受「禮品」、「油資」、「保養工資」、「手錶」等私人發票及收據,指示會計以交際費、修繕及差旅費等名目核銷,且不實登載於傳票,每月支付楊國強5萬元,包庇楊國強詐領大有公司資產共45萬元。
一審楊國強認罪並吐還45萬元與大有巴士公司達成和解,獲輕判3月徒刑,緩刑2年。林文彬夫婦被判有罪後沒上訴已定讞。
事後楊國強上訴翻供主張大有巴士新營運團隊誤會他的行為涉及不法,辯稱當初每月收受大有5萬元,是受到大有委託辦理洽購法拍土地做為停車場、開發新營運路線等業務,且他對林文彬如何報帳,並不知情。
高院認為,楊國強確實受林文彬委託協助洽購法拍土地、開發新營運路線等事宜,因而提供單據給林文彬協助報帳,難以認定楊國強違反《商業會計法》或觸犯背信罪,因此逆轉改判楊國強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楊國強無罪確定。(王怡蓁/台北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