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選舉飯不能亂吃! 基隆15民眾妨害投票遭判刑2月

出版時間 2020/01/15
吃免費選舉飯喊凍蒜默許支持,15位民眾全被判刑2月。蔡進男攝
吃免費選舉飯喊凍蒜默許支持,15位民眾全被判刑2月。蔡進男攝

2018年九合一選舉,基隆市中正區曾姓里長候選人透過友,藉社區關懷協會名義,邀請15位非會員的選民免費餐敘,曾女當選里長但因違反選罷法,基隆地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法院調查15位民眾受招待默許支持曾女,近日依妨害投票,各判刑2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檢警調查,基市中正區曾姓里長,2107年 3、4月間,與徐姓前夫透過友人轉交30萬元給同區陳姓對手,陳收下賄款後默示同意放棄競選,並介紹一些選民給曾女認識,建議提升見光度、知名度等競選方法。
 
曾女並趁社區關懷協會召間開會員大會機會,提供二桌共12000元,透過友人邀約免費宴請非會員但有選票的民眾,席間曾女再假借是協會理事長名義,到場懇請大家支持,這些選民明知有對價關係,也在飯桌上隨著呼喊「凍蒜」,默許支持該候選人,每人享有約600元不正利益。
 
曾姓里長順利當選,但因賄選犯行罪證確鑿,去年底遭基隆地院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而赴約吃免費選舉飯的15位民眾,近日被依妨害投票,各判刑2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還要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課程。(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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