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盧姓男子(38歲)因與妻子發生爭執,於8日在泰國勒死陸妻後,封口鼻綑綁裝袋棄屍海中,遭泰國警方逮捕並坦承犯案,事後犯行遭媒體披露。刑事局表示,嫌犯在台因案遭法院通緝,本案盧男於泰國涉犯殺人罪,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適用我國刑法,故我國具刑事犯罪管轄權,待泰國司法偵審且服刑完畢後,泰國將移交我方遣返回國,屆時將解送地檢署及法院偵審辦理。
泰國春武里府警方10日晚間,在泰國芭堤雅知名度假景點斑普拉(Bangpra)海灘發現一個黑色旅行袋,袋中盧男妻子手腳遭到綑綁、眼口都被膠帶貼住、死狀悽慘。法醫初步鑑定死者是被人勒住脖子窒息而亡,警方循線調查發現盧男曾購買繩索、膠帶、行李袋等犯案工具,12日在春武里府某公寓內找到盧男,他坦承犯案遭到逮捕。
盧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與陸籍妻子從事服裝進出口生意,去年8月時夫妻倆一起入境泰國,當時妻子已有6個月身孕,最近因為小孩的國籍歸屬問題發生爭執,一怒之下殺害劉女,並裝在行李袋棄屍海中。
刑事局國際科指出,盧男因詐欺、偽造文書、侵占等案件遭地檢署通緝,且在泰國犯下殺妻棄屍案,本案犯罪發生地在泰國,故將依該國法律規定進行司法審理及入獄服刑;國際法關於刑事犯罪管轄權多採屬地原則,雖犯罪地點皆不在我國領土範圍內,依刑法第7條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2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我國仍具有管轄權。」本案盧男於泰國涉嫌殺人罪,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適用我國刑法,故我國具刑事犯罪管轄權,待泰國司法偵審且服刑完畢後,泰國將移交我方遣返回國,屆時將解送地檢署及法院偵審辦理。(突發中心塗豐駿/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5:07
更新時間20:51
盧男坦承殺死妻子(左)遭泰國警方逮捕。翻攝自《清萊時報》
死者眼口被膠帶封住裝行李袋中。翻攝自《清萊時報》
盧男遭泰國警方逮捕後模擬犯案過程。翻攝自《清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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